在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中,提到了经济学的十大原理,其中第五条:贸易可以使每个人的状况都变得更好,是一条很有意思的理论。举一个例子来看看就知道了。
假设世界上只有两个人,一个牧牛人和一个种土豆的农夫,他们都可以生产牛肉和土豆,但他们两个的能力有所不同,牧牛人是个强人,他生产土豆和牛肉的能力都要强于农夫,
在这样的生产能力下,为了自给自足,农夫每天花8小时生产4单位的牛肉和16单位的土豆,而牧牛人每天花8个小时生产12单位的牛肉和24单位的土豆。
可以看出,牧牛人生产两种商品所花的时间都强于农夫,那么如果牧牛人与农夫交易的话,其结果如何?不论哪种商品,牧牛人自己做肯定都要比农夫成本低,那么交易中牧牛人是否吃亏了呢?
这里假设牧牛人以1单位牛肉换3单位土豆的价格,与农夫进行交易,前提是农夫只生产土豆,而他则减少土豆的生产,将更多的时间用以生产牛肉,每天交易5单位牛肉,那么结果及比较是怎样的呢?
结
果已经很明显了,通过贸易,农夫和牧牛人每天所能拥有的牛肉和土豆都增加了,这真的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虽然牧牛人很强(生产成本低),但在交易中他同样能
够得到超出自己能力的收益,也就是说,再强的人,通过交易也可以获利,能力弱的人也可以获利,这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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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释这种现象,我们先引入几个概念:
1,绝对优势:用比另一个生产者更少的投入生产某种物品的能力,上面的例子中,牧牛人就是拥有绝对优势的一方,他生产土豆和牛肉的投入都比农民少。
2,机会成本: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必须放弃的东西,上面的例子中,牧牛人生产一单位牛肉所需要的时间是20分钟,而这20分钟如果他用来生产土豆,则可以生产2单位,那么他生产1单位牛肉的机会成本就是2单位土豆,以此类推,可以得出农夫和牧牛人的机会成本
3,比较优势:一个生产者以低于另一个生产者的机会成本生产一种物品的行为。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牧牛人生产1单位牛肉的机会成本要低于农夫,他在生产牛肉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农夫生产1单位土豆的机会成本也要低于牧牛人,他在生产土豆上具有比较优势。
从
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可以在生产所有物品上都拥有绝对优势,却不可能在生产所有物品上都具有比较优势,而专业化和贸易的好处就是基于比较优势
的,因为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于是交易就变得有利可图了,其奥妙就在于,用于交易的商品,其价格一定是低于自己生产的机会成本的,例如对于农夫,
他买1单位牛肉需要付出的代价是3单位的土豆,而如果他自己生产,则机会成本是4单位,这中间1个单位的差值,其实就是他在交易中获得的利益,反之,对于牧牛人也一样。
这其实就是经济学的十大原理之一:贸易可以使社会上每个人都获利,因为它使人们可以专门从事他们具有比较优势的活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样是利益最大化的。
这里面其实还有个定价的奥妙,也就是前面没讲的,为什么牧牛人给出的价格是1单位牛肉换3单位的土豆呢?其实这也是跟机会成本息息相关的,牧牛人生产牛肉的机会成本是2单位土豆,农夫生产牛肉的机会成本是4单位土豆,那么这个定价一定是在2~4之间的某个数值,这样双方都能获利,如果定价低于2单位土豆,那么大家都会去买牛肉(因为这个价格低于两个人的机会成本),如果定价高于4单位土豆,那么大家都会去卖牛肉(因为这个价格高于两个人的机会成本),但事实是这是个两个人的交易,必须有一个买方一个卖方,不能都是买方或者都是卖方,这就是定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