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诞生之前都发生了什么,中国人知道的稍微少一点,在伽利略和笛卡尔 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蒙田、马基雅维利,斯多葛学派政治家的文字,仍被当今的政治家所引用。
“这本书天天放在我的床头,我可能读了有100遍,天天都在读。”
但是中国人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呵呵
这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闲了再写吧。
利普修斯( Lipsius)把斯多葛派的追求内心宁静的修身准则改造成政治上的“忍耐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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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一块知识我是从恩格斯那里学来的,后来才知道源于 莫里斯军事改革。
早在15世纪末期,人们就已经认识到如何建立一支卓有成效的、能够充当国家政策可靠工具的军队这一问题,而且古典文明热的复兴不久便分明地影响到军事理论和军事实践。对罗马军事方法的研习尤其成了改革者们的灵感源泉。在一长串重新发现了希腊罗马军事体制的优良、主张复兴这一体制的论著中,马基雅维利的《用兵之道》只是最为著名的一部。这些“新古典主义者”虽然常常被视为脱离实际的门外汉而受到鄙视,但其中实际上也包括某些像拉扎勒斯·冯·施文迪和胡格诺教徒拉·努上尉之类身经百战的军人。尽管这些人在武器装备和战术方面的建议往往证明不切实际,而且许多由古典时代启发的改革甚为短命或很快变得面目全非,但马基雅维利等人文主义者提出的核心思想是正确的,那就是军队需要纪律约束,社会负有军事责任。
从佛罗伦萨开始,这些著作家中间有许多人提出,本国人组成的部队比雇佣军更具优势,也更为可靠。然而,统治者在武装其臣民方面畏首畏尾,并且(这或许更重要)相信只有经验丰富的雇佣军才能够驾驭复杂的现代武器和战术。确实,无论在西欧还是在中欧,非职业化的民兵部队确实大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这类人员集合起来太费时间,打起仗来笨拙迟钝,主要在守卫他们自己居住的城镇的战斗中有用,但不适于从事复杂而持久的作战。
即使如此,马基雅维利对于一种建立在等级制指挥体制基础上的纪律的注重,对于职能分派以及依靠不断的操练和培训取得军事才能的强调(所有这些都蕴涵在他对罗马军团制度的提倡之中)显著地影响了荷兰八十年战争期间骠勇善战且纪律严明的武装力量的建立。荷兰的寡头统治集团准备授权其将领——奥伦治-拿骚家族的亲王们组建一支新式军队。同那个时代其他国家受过专门教育的军人一样,这些王室成员熟悉古人的军事著作,但他们也认识到要使滑膛枪和长枪发挥尽可能大的威力,就必须加强对军队的控制管理,同时还须采取新的作战指挥方式和进行更多的训练。为了达到最大程度的火力和机动性,步兵已不能继续以大型密集编队的方式部署了,而是愈益被分编成一个个较小的单位。这就要求官兵发挥较大程度的个人主动性和战术技能,与此同时服从整体的作战方案。纯粹机械地模仿罗马的战术模式是不够的,还必须培养起一种新的军事风尚,它既有别于封建骑士鲁莽的匹夫之勇,又不同于雇佣军旨在获取钱财的自私冲动。正是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奥伦治王室的改革者们造就出了一类新型的职业军人和作战将领,他们集军事专长和独特的社会及精神价值于一身。
促成这一改革的灵感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尤斯图斯·利普修斯。此人是一位新斯多葛派哲学家、博学者和语文学家,1571~1591年在莱登大学任教,对于拿骚的莫利斯有直接影响。利普修斯是马基雅维利的赞颂者,甚至将其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齐名看待。他在自己的讲授和著作中,强调服从命令、忠于上级和报效祖国。他于1589年出版的《政治学·第六卷》(Politicorum libri six)一书(他给了有时师从他的莫利斯一本)被誉为荷兰改革的思想基础。利普修斯论辩说,战争并非不加控制的暴力行为,而是能干和合法的权威为国家利益而对武力的有序应用。他理想中的军官不是以追求个人荣耀为动机,而是既懂得指挥又懂得服从命令,将自己视为首先是一名为社会服务的职业军人。这种军官沉着冷静,不会以寻常的暴力行为来玷污自己的身份,因而不仅会成为部下的楷模,也会通过经常性的训练把自己的部队铸造成威武善战、纪律严明的劲旅。利普修斯认为,这些品质正是罗马的公民士兵能够打败占有数量优势、但纪律较差的敌军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