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了可梦之同学关于step-up in basis这个富人避税的loophole。感觉有点不可思议,去问了一下本所做美国税的合伙人,现在了解更清楚一点了。
1. 如果总资产低于12m (遗产税豁免的上限), 这个确实是个非常好的税务优惠。当然这个钱自己这辈子也用不上,只能是留给继承人。
2. 高于12m的部分,按照遗产税40%的税率来看,和capital gain的税率也差不了太多。所以super super rich想靠这个也避不了太多税。
3. 如果是高管拿stock option,一定别刚拿到股票就挂,否则超出上限的部分有double tax的可能。
4. 败总声称要改革遗产税和相关条款,这个优惠本坛的各位到时候应该也用不上了。
大湖南的税法确实别大湖北的要更奇奇怪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