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份工作是JPM的固定收益DESK。当时我们组的正式工作时间是7:7。但这太长了,所以一般来说如果是早上7点到,那就5点走。如果9点到,晚上7点走。
可是晚上要等那些风控,后台CLOSE THE BOOK。一周总有一两天不顺的时候。过了7点,算加班,公司有两个福利,七点半,可以吃晚饭,25元之内。9点,可以打车回家。我最后一班车是8:15PM,过了七点半我就赶不上了,只好打车。我最惨的一个月打车12次,我家离公司比较远,一次费用快300元。因为这个,我被部门表扬,认为工作太努力了。美国的管理层有很多天真的白人,我加班这么多是系统太烂好不好。
在美国工作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拿过加班费。
顺便说一下,我为啥对打车的费用记得这么清楚。因为那时候我父母的工资只有四百多。我父母都是六十年代大学生,基层干部。当时美元兑RMB是八块多。所以觉着300多美元是很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