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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我前一八,有朋友问:这爱坛好象没有传说中的“韩粉”啊?
可我就是啊,can't you see?我若不访问韩的bolg怎会在此有八卦可发思密达?
我定期访问韩的blog,也很喜欢这个年轻人。in fact,这是我定期访问的唯一的且非经济类的blog,韩也是我非常喜欢的唯一的且非我儿子的年轻人,我应该是韩粉。
韩粉这时候就不能分析么?应该没关系吧。这个纠纷涉及的各方是民间的平等主体,并没有谁有特权,韩粉在这种事情上不需要“站队”而放弃八卦的快乐吧,您说呢?
我也是毛粉,但我同时又……
我没想到需要作这样的探讨,爱坛大把在国外混的人,但是:
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一种社会印象,此印象经不起严密而科学的推敲,我们可称之为错觉,他利用这种错觉获利,如果一切合乎当地法律,这是正当的。
对吧?
比如斯瓦辛格的行为给社会一种错觉:他极其强壮。他利用这种错觉获利,这是正当的。此事上韩比斯还无辜,因斯主观上,我们借用刑法词汇,是直接故意,而韩类似间接故意。
我喜欢韩寒是因为他能反抗社会的不公正,这样的帖子引起我极大共鸣,定期鸣一鸣让人觉得社会有希望,鼓舞我健康地活下去。
但是必须承认,此次事件以后共鸣之声会稍有减色,因为人的等级观念是genetically code in的,和中层人物共鸣相比和上层人物共鸣味道要差一些,个体或有例外,群体则是必然。这个道理涉及女人的大腿。
等到了夏天,你观察一下,有没有这种现象:你对某美女的大腿狠狠盯一眼,美女并没有发现你盯她,但会不自觉地改变到一种更保守的坐姿。美女的自我保护是本能,且自己不察觉。
我们对人、事作出评价,对象的阶层、贫富、美丑不自觉地就产生作用,这也是本能,无论米国还是北韩,古代还是未来,这比道德更普世。嫌贫爱富是本能,本能拥有天然的正当性,只有当嫌贫爱富成为了道德,那才是不道德的。
假如十八: 在方和韩之间支持方显然不能算嫌贫爱富阿.王朔也被骂过,但是第一人家作品确实立得住,第二人也够street smart. 韩寒是有你说的那些作用,有他在还是有些益处的. 但 ...
肥狐: 嫌贫爱富云云,只是类比,我发言有时往而不返
其实我也很喜欢方。对韩的态度如果是“粉”的话,对方更重一点,要怎么说呢?
我钦佩、敬重方舟子。
我见过方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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