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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以后下雨天,各位还敢追小偷吗?

热度 37已有 1085 次阅读2016-11-13 21:51 | 下雨天

http://news.sina.com.cn/s/wh/2016-11-13/doc-ifxxsmic6147993.shtml

       小偷发现失主出来便往外面的马路上逃跑。黄某华穷追 不舍,当时正下着雨,路面比较滑。黄某华追了一段路后伸手抓住小偷的衣袖,小偷用力甩手后挣脱掉,由于身体失去平衡却摔倒在地,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 亡。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来源:厦门日报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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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3 个评论)

回复 齐若散 2016-11-13 22:49
啥天都不能追,比如刚跑出去,小偷被车撞了。。。。
回复 阿迪 2016-11-13 23:02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小偷会转正成正当职业,有医保社保,偷窃所得按比例上缴。
回复 重重无尽 2016-11-13 23:09
阿迪: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小偷会转正成正当职业,有医保社保,偷窃所得按比例上缴。
碰瓷不是已经成为正式职业了吗?就是还没有社保医保而已
回复 易水 2016-11-13 23:16
不用追,都天网了,跑不掉。我们只需要保护好自己。
回复 喜欢 2016-11-13 23:17
雷人到家了——学得还挺快。
回复 阿迪 2016-11-13 23:53
中国的那些好的传统就这么一点一点的被抛弃了。
回复 淡淡微风 2016-11-14 00:11
中国的某些法律已经反人类很多年了,结果就是更多的人不是人了
回复 冰蚁 2016-11-14 00:35
瞎搞
回复 方恨少 2016-11-14 01:07
看来中国的检察院也有和律师一样成为讼棍的倾向
回复 fish97 2016-11-14 01:22
中国法律界已经忘记了法律的宗旨了。他们在不断的提高社会成本,把钱装倒自己的腰包里。
回复 jellobean 2016-11-14 01:47
易水: 不用追,都天网了,跑不掉。我们只需要保护好自己。
小额的不是命案的不管用,成本高呀
回复 燕庐敕 2016-11-14 08:11
不追。
回复 舍也是得 2016-11-14 08:55
不追+1, 之前好像还看到说小偷在窗外被房主喉了一声掉下去了,也要房主担责任.
回复 绿梧桐 2016-11-14 10:13
恶法惩治好人。以后大家都认命吧。
回复 seanz3 2016-11-14 11:02
不知道如果警察追出了问题咋判。
回复 回车 2016-11-14 11:52
齐若散: 啥天都不能追,比如刚跑出去,小偷被车撞了。。。。
检察机关认为,当事人应当预见到小偷慌不择路可能造成被车撞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回复 莳萝 2016-11-14 14:23
这帮讼棍是想被天理削成怂棍啊!
回复 njyd 2016-11-14 18:00
此事后来检察院澄清了,是公安机关要抓人,检察院不同意。然后公安要检察院起诉(事主在取保候审中),检察院正在审查,未决定起不起诉。
我怀疑公安这么坚持,很可能还有点其他情节,凡媒体报道都得等子弹先飞一会。
回复 snark 2016-11-14 23:28
njyd: 此事后来检察院澄清了,是公安机关要抓人,检察院不同意。然后公安要检察院起诉(事主在取保候审中),检察院正在审查,未决定起不起诉。
我怀疑公安这么坚持, ...
关键得看最后怎么判
即使罪名成立,判个缓刑什么的,
然后媒体澄清一下,定罪是为了维护法律公平,轻判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
我觉得也没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应该是不考虑事件起因的吧
回复 冰雪迎梅 2016-11-15 01:49
这里面的逻辑应该是小偷偷东西,小偷应该预见到有人去追。有人追就不要跑,跑了就应该遇见到雨天会滑倒,更应该预见到滑倒位置不好就可能丧命。所以小偷的生命始终还是由小偷自己的行为决定的。和追的人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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