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爱吱声 返回首页

仁的个人空间 http://129.226.69.186/bbs/?1114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携带隐藏枪支罪--看茉莉的急诊故事想起来的

热度 22已有 755 次阅读2012-6-19 10:53 | , 茉莉, 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它发生在一个美国国家公园的眺望处。当时有一男一女陌生的两个游客。后来女的把男的告上了法庭,因为那个男的把自己的私物掏出来了。

 

有趣的是法官的判决。

 

庭审时,被告的辩护是有蜜蜂叮咬了他的私处,他疼痛难忍才掏出来的。原告说被告的动作明显是下流的行为,被虫叮咬是无赖的狡辩。但是原告没有证人,而被告的妻子则证明那几天被告似乎是出现了什么症状。

 

这种案子比较难判。但这次碰到了一个逗乐的法官。法官问被告他是否有意暴露自己的东西,被告坚决否认。于是法官说那么你不会不同意你犯了携带隐藏枪支罪了?

 

被告开始没明白,但很快接受了判决。

 

美国有些州允许携带枪支,条件是必须露出来让人看到。

1

膜拜

鸡蛋

鲜花

路过
8

雷人
8

开心
1

感动
1

难过

刚表态过的朋友 (19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回复 茉莉 2012-6-19 11:47
法官真聪明
回复 猫元帅 2012-6-19 13:00
这个判决可以上诉推翻吧
回复 齐眉 2012-6-21 11:10
猫元帅: 这个判决可以上诉推翻吧
被告应该没法举证自己没带枪吧?
回复 猫元帅 2012-6-21 11:46
齐眉: 被告应该没法举证自己没带枪吧?
我是指原告可以上诉的吧。
回复 2012-6-27 10:36
猫元帅: 我是指原告可以上诉的吧。
因为被起诉的不是这个罪名,这个判决是不是无效啊?我真不懂。不过这也是个小罪,最多好像能判半年,但是一般都是不坐监的。
回复 2012-6-27 10:37
齐眉: 被告应该没法举证自己没带枪吧?
有罪不怕,就怕没收证据。
回复 2012-6-27 10:38
茉莉: 法官真聪明
是啊,可能也省去大家很多麻烦。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9-27 22:43 , Processed in 0.02896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