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爱吱声 返回首页

阿忙的个人空间 http://129.226.69.186/bbs/?1054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如果那个挖小孩眼睛的是精神病

热度 27已有 1451 次阅读2013-8-30 07:43 | 精神病人, 挖眼睛

我也坚决支持死刑!凭什么精神病就可以随便杀人?!别跟我说精神病人精神有问题控制不了肉体,那好,我们现在惩罚的就是她的肉体,她的精神爱怎么着怎么着。

膜拜
1

鸡蛋
1

鲜花
18

路过

雷人

开心

感动

难过

刚表态过的朋友 (20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1 个评论)

回复 李根 2013-8-30 07:49
精神病如果犯了事,都杀掉。这是唯一保证没有假精神病的方法。     
回复 阿忙 2013-8-30 07:49
李根: 精神病如果犯了事,都杀掉。这是唯一保证没有假精神病的方法。        
没错,谁还没个心情不好的时候啊,难道心情一不好就可以杀人了?
回复 石头布 2013-8-30 08:45
这个比杀人还残忍,是反人类的罪行。她本人必须永久地关起来不得放出来害人。须制定法律,精神病人如果不送进精神病院呆着,在外边犯罪了其监护人必须负刑事责任。
回复 包子 2013-8-30 08:48
石头布: 这个比杀人还残忍,是反人类的罪行。她本人必须永久地关起来不得放出来害人。须制定法律,精神病人如果不送进精神病院呆着,在外边犯罪了其监护人必须负刑事责任 ...
开玩笑啊,永久关起来,你付伙食费啊。
回复 荆棘探兴 2013-8-30 09:25
支持。。。。。。。。。
回复 逆天废柴 2013-8-30 09:27
李根: 精神病如果犯了事,都杀掉。这是唯一保证没有假精神病的方法。        
不能同意更多!

不问原因,不问状态,只问造成的后果。

讲人道,讲人权,那先用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回复 duanjian 2013-8-30 10:10
对于精神疾病一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触犯法律可以考虑按正常人对待,现在免于处罚其实对家庭和社会都挺麻烦,不过这还得取决于政府是否愿意投入相关的经费了。比如建设单独的暂押、关押场所,配备专门的人员,或者为相关机构(如精神卫生中心等)拨付相关的经费,反正都是钱啊。
回复 profer 2013-8-30 10:54
我感觉这个就是米帝有钱人为自己便于操纵法律专门搞得, 然后大范围全球洗脑, 结果被中国有权人学会了.
回复 所以我才打高球 2013-8-30 14:59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要对精神病那么好?
回复 anthonylei 2013-8-30 16:06
今天有说这小孩的姐姐也是淹死在一眼井里,现在两个如果联系起来看,有可能是仇杀报复。
回复 财迷心窍 2013-8-31 11:26
山西:被挖眼男童伯母跳井自杀
http://www.chinanews.com/shipin/2013/08-31/news283969.shtml
这个。。。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2-25 21:54 , Processed in 0.03132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