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八道吴英案
浙江商人吴英因非法融资而获死刑。说实话,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知道多少真相呢?利益集团强大无比,他们所掌握下的媒体无孔不入。他们筛选和过滤信息。然后这些信息指引着既定的方向。而我们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所做的思考,很可能就只是思考的假象。不过古人说,以史为鉴。历史或许能给我们这些好奇心粉重的人提供一个可能抽丝剥茧的方向。那在下就借着说“历史”遮脸,胡说八道一下吴英案。
一
吴英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说穿了,就是借钱做生意。这尤其在浙江商人里很有历史。其盛行至少要从一百多年前的“搭会”说起。
至少一百多年前,浙江青田一带的乡民就前仆后继,从青田一路北上,一边走一边做小买卖。历时几年,穿越西伯利亚,东欧,一直走到西欧去。他们最初的主要营生就是从犹太皮货商人的垃圾堆里捡皮革废料,然后制作成钥匙链之类的小配件,然后或摆地摊,或者走街串巷。
凭着他们辛劳,有了一定积蓄,而积蓄又不太多的时候,想要更好的发展。就需要“搭会”。也叫做“做会”。会就是金兰会。
想要借钱的人,称为会主。债主称为会脚。这种借贷有可能是有利息的。也有没有利息的所谓“干会”,“义会”。
会主用借来的钱开始做生意,盈利之后,就开始分批还钱。如果生意亏本,不能按时还钱,就是“倒会”。
不过,据老华侨们讲“一般的会主,尽管生意不好,他们还是勒紧裤带也会付会钱,就是打工,也会慢慢还清。这不仅关系到他本人的信用,而且还关系到他整个家族的信誉。”也有会主的兄弟最终召集会脚还债的。会主的兄弟会说,我兄弟不务正业,生意支持不下去,以后由我善后。因为,倒会,这事关父母的面子,“做子女的,不能叫父母给别人看不起,丢人现眼。”“纵观整个华人社会,倒会的人是极少数,倒会的如果真正是生意上失败,他本人也经过艰苦的努力,一般的华人社会就能给予原谅。”
众所周知,浙江商人成绩斐然。以法国华人的皮革行业为例,从捡犹太人的废料开始,直到经营皮革挂件的小商店,然后到皮革加工厂,批发店。最终,原本由犹太人垄断的皮革业,最终变成了华商一统天下。
而这其中,吃苦耐劳之外,“做会”正是其中决定性的因素之一。
且不说,这一幕似曾相识。用自己的血汗,通过在资本家的牙缝里,和垃圾堆里积攒实力,然后集中有可能集中的一切力量做成实业,又因为基于廉价劳力的价格战而获利。
浙江商人 从东到西几万里,前仆后继一百年的过程,不也正是“中国制造”从无到有,一统天下的缩影?
且说话说到这里,想为吴女士辩护的人,大概就要说了。吴女士做的就是“搭会”而已,何罪之有?况且何以至死呢?
然而,在下见过不少亿万资产,还要累死累活的浙江商人。他们苛刻别人也苛刻自己,饭后吃个一毛五分钱的冰激凌就满足得不行了。看起来,,因财大而气粗的吴英似乎并不那么相同。
并且,“搭会”一幕,只是历史的一瞬间。或许要看到来龙去脉,还需要更上一层楼。
二
我也曾经因为中国商人挤走了犹太人而感到那么一小点“心有戚戚”的自豪感。而我的同行告诉我,也不能说犹太人被挤走了。而是,他们顺势到了社会经济程序的更高端去了。
那么更高端在哪里呢?
看看烽烟四起的欧美金融界,却是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那些经济学词汇让人眼花缭乱。实在让人想起,爱因斯坦某篇自传里,提到某国家宗教的时候,说的一句“后来我就明白了,那是国家的谎言,有意编出来欺骗人的”。
目前深不可测的金融危机背后,都实在让人想起20世纪初的查尔斯.庞奇。
网上搜了一段放在下面:
这个聪明的小伙子在波士顿开设了一家所谓的“证券交易公司”。他声称称该公司将从西班牙购入法、德两国的国际回邮优待券,加上一定的利润转手以美元卖给美国邮政局,以此赚取美元与战后货币严重贬值的法、德两国货币的“价差”。而事实上,这个计划根本赚不到钱。
但还是有些人冲着一个半月内能获得50%的回报率去尝试投资,让那些初期投资者感到狂喜的是,他们如期获得了红利。庞奇是怎么样做的呢?他把新的投资者的钱,支付给了最初的投资者。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获得了难以置信的赢利,这一 “消息”大范围地扩散开去,庞齐成功地在几个月内吸引了数万名投资者,累积获得的投资就超过了1500万美元。后来当波士顿媒体的报道造成新投资者对公司的质疑和观望,使公司没有新的资金来源去支付先期投资者的利息时,他关掉店门,带着约4万名投资人的毕生积蓄逃之夭夭。
最终庞奇被关进了监狱。并且留下一个名词叫做“庞氏骗局”。
倒下他一个,还有后来人。前几年轰动世界的安然公司倒闭案,(安然公司原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天然气和电力公司之一,在北美地区是头号天然气和电力批发销售商),还有前不久,前纳斯达克主席麦道夫诈骗案。
并不存在的,或者言过其实的投资项目,虚假的账目,通过骗来新钱支付老客户,以骗取更多的人,还有媒体的推波助澜。无不是旧事重演。
招数不在新,管用就行。故而,骗局仍然在继续。
有人这样形容庞氏骗局的发明者:
“对于那些一心仰望上层社会的野心家和空想家来说,金融诈骗是他们犯罪形式的不二选择。由于迫切期望体验富有和尊贵的感受,骗子倾向于变成技艺高超而又受人尊重的小丑。矮小的庞茨完全符合这些特征。他带着一顶草帽,鞋子上套着鞋罩,手里拿着故意向人们炫耀的镶金手杖;像一个花花公子般,趾高气昂地行走于波士 顿的大街小巷,他用事前备好的俏皮话和引用的台词向记者们打招呼。而且在最初,关于他的新闻报道充斥着溢美之词。”
吴女士的事情现在仍然云遮雾掩。不好拿来说什么。
不过,对比之下,庞齐们和早期遍尝艰辛的"搭会”的中国老板们就是这样不同。
三
再看近年来欧美越演越烈的从金融到社会的危机。这危急开始于次贷危机,其根源却在生产领域。
资本追求着更大的利润。故而制造业向中国这样的国家迁移。
回过头看华商“搭会”时节,华人皮革业在西欧的一统天下,其中有个步骤是,随着整个西方制造业向中国的转移,华人进一步近水楼台先得月,由自己生产转变成了进口批发。 读过书的人,往往空谈误国。草根们却总能靠着生存的本能找到大潮的方向
资本唯一的目的是赚钱,故而有产业空心化后,金融界的活跃异常。所谓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从20世纪的庞齐到21世纪初的麦道夫,这片片叶落,难道是偶然。难道不该感叹: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曳露为霜,
然而,根据马克思平均律润率降低的理论,资本必定要寻找成本更加低廉的地方。当资本挟持制造业再次起步的时候,金融界就要开始气象万千了。在这个意义上,吴女士的案子爆发在商业发达的浙江,难道不是,春江水暖鸭先知?
四
吴女士案发,想救她的除了她的亲人以外,还有一个精英联盟,包括经济学家,法学家和媒体人。
其中的一位精英经济学家茅于轼曾用几种表达方式说,他就是为有钱人服务的。不过这一次,他冲着的可不是吴英那已经烟消云散的几个钱。另一个精英甚至还说了类似:吴女士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这样的话。据说当时在座的“企业家”们当时掌声雷动,久久不息。
忽而让人想起,前苏联解体后,莫斯科郊外的人对骂:
你tmd的是经济学家。
你tmd的才是。你是,你爸爸是,你妈妈是,你兄弟姐妹全家都是。
这一次精英联盟的大旗有三:
1,私人融资无罪
2,死刑应当废,或者退而求其次,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当废。
3,行政权要退。
这其中水深火热。看一眼真的让人心惊胆怯。不懂,也不敢多说了。
最后,总结:
十字路口吴英案,何去何从的,生存还是死亡的,不仅仅是吴英。强大的媒体正在号召人们向某个帝国学习,在这能源枯竭时代,那里的生活模式,使得该国以占全世界百分之五的人口,消耗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能量。
却不说,其国的兴盛,与其三权分立的制度,与其金融霸权不无关系。而眼下其国,金融危机,产业空心化,军力衰退几个条件彼此发酵。却不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西方谚语说,国王,是历史的奴隶。走到当今经济社会最高端的人群,不过也只是时代的工具。欲望无止境,他们的前面,就是悬崖了。
而现在无孔不入的媒体,指引着那个悬崖, 那是就是:全世界的资本家联合起来。
资本强大无比。媒体无坚不摧。
然而,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我胡说八道完了,现在就洗洗睡了。 我觉得这主要还是属于经济类的话题,就给你移动了版面了。 吴英的问题主要是 “影子银行” 的问题,不受监管的 “影子银行”,自从老大们可以自由印钞票以来这就是一个问题。
但是是不是要判死刑,这个要另说。
个人感觉确实吴英这个事对金融体系的破坏性很大,但是要不要判死刑,却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俺估计又是党内的斗争,用来杀鸡骇猴的,我估计老大哥对这帮子人是真没有办法了,呵呵。
这帮子人是急切的想跃上历史舞台,老大哥这边呢,是一点人才也没有,都是提也提不起来,呵呵。
暂时先压一压吧,再等等,看老大哥能拖到什么时候,我们就看戏好了。 吴英这个案子,严格执行法律,就是个死罪。但问题是法律是否公正,是否合理?制定法律者、执行法者是否公正?为什么同样级别的案件,有些人可以活、有些人则必须死?这些才是人们争论的关键所在。
有点晕! 其实,吴英案的背后,最核心的是金融业特别是银行的放开,这是西方特别需要的。从中国的角度来说,目前恐怕还是不够成熟的,利益和风险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 其实是她在开银行。。。呵呵。。。这不是找死么?
而公知们是假痴不颠。。。:lol 江湖传闻说是因为她牢底没坐穿,供出了其他人,才被要求死刑的嘛? 吴英这种集资方式很多人在做呀。真不知道得罪了那尊大神,非要把她打入不复之地。 死或不死取决于决定她生死的人的利益方向。很明显,替她呼喊的与决定她生死的是两个集团。其他的信息经过过滤之后真相已经很难还原,无疑的事实是吴英这种行为是普遍存在的。估计小吴不是太妙。 写的不错。
我一浙江朋友说起吴英,说是吴眼光非常准,募集来的钱都投到地产上。如果那些资产没有被暗箱操作,偿付融资本息是没有问题的。另外他还说,募集的资本中,有公务员身份的人个人就出资四亿。我觉得可能有点夸张,但是无风不起浪,至少有一部资本一旦非要牵扯起来,就跟当年杨乃武小白菜一案,多少人要丢官掉头。
另外一个想法。作为一个个人公司,我不希望我的股权分散,我不用股权融资,我就用债务。为了完成这种债务融资,支付高融资成本有什么问题呢。实际上,如果吴英募集来的钱,用股权融资,就是说借来钱,按比例给大家分股份,实际上就是设立一个公司。这个完全是合情合法的嘛。
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压根就不是什么罪,只要不是蓄意欺诈,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要杀头,无非是给大家一个风向,一个提醒:金融口,你们还是不要搞了,我们要继续垄断,垄断,垄断。私营经济都去死吧,就是要把国企做大,只有国企才能赔钱都要执行国家意图。 魔术师 发表于 2012-2-11 11: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吴英这个案子,严格执行法律,就是个死罪。但问题是法律是否公正,是否合理?制定法律者、执行法者是否公正 ...
法律公正不公正是另一回事,严格执行法律没什么好说的。 还是有问题,这得假设一下募集来的钱都是干什么去了
如果是正常渠道投资房地产,通过个人投资眼光获得超额利润回报,那就还有得商量
但是你手下个人名下那些高端房产和那几百辆车还有林林总总的其他什么东西,说不通了吧 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当废
这条够NC的.抢劫犯杀死一人可以判死刑,诈骗犯非暴力搞得几十家家破人亡就不能判死刑?公知公知,当代公害! 这个跟金融口的严管还是有关系吧。 大堂经理 发表于 2012-2-17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死或不死取决于决定她生死的人的利益方向。很明显,替她呼喊的与决定她生死的是两个集团。其他的信息经过过 ...
枪打出头鸟,更何况有很多公务员的利益掺杂在里面,当然希望吴英速死以求灭口。
现在比较搞笑的是,那帮子所谓专家和经济学家的奔走呼号....... 希望通过这个大案,能够健全一点法制,能够解开一些平素里面遮盖的东西。 飞翔的芦苇 发表于 2012-3-6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通过这个大案,能够健全一点法制,能够解开一些平素里面遮盖的东西。 ...
河南高利贷让多少小债主最后的养老钱,血本无亏。辽宁蚁力神非法集资上百度搜搜 我觉得关键还是用途,是用来经营还是用来挥霍,这笔借来的钱到底有没有准备还,搞的那一条街到底是准备经营的还是准备骗更多人然后潜逃国外的 温州金融综改试验区获批 民资将可设村镇银行
吴英不是第一个,在她前面因非法集资或杀了好几个了,她这里可能死,也可能不死,但愿她是最后一个,但愿这次试点顺利进行,可为资金焦渴的中小微企业撒下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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