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小王 发表于 2011-12-2 06:44:33

一尘讨论(二)

本帖最后由 西部小王 于 2011-12-2 07:07 编辑

讨论地点:拾叶诗社。

金玉:于酒店包厢巧遇某官员,归后作七绝一手赞之
昔闻君腹可摇橹,今日腰围胜彼时。
红面更缘修性好,休疑民血做胭脂

一尘评:首先 从立意上,于酒店包厢巧遇某官员,某官员到底是赃官还是恶官在你的诗中并不清晰,该讽刺的原因你的诗中说了两条:一是腰围大,二是红面,这两条并不一定是赃官的特质,现在红面粗腰的多了。
可摇橹,是想说可撑船的意思吧,改得一点不形象。红面,民血,单就诗技而言还可以,可以联想,不有点过头。
提倡为反贪而作诗,不提倡为作诗而反贪。

金玉:此官员在我们这是出名的“大肚”,日日公款胡吃海塞,本想作诗讽之,可惜才力不济。不过倒也不是为作诗而反贪。:)至于“红面”一词,我的本意是指其酒精上脸的模样,并非天生红脸。试想在酒店包厢中遇到一个挺着日益腐败的肚子,喝得面红耳赤的公仆,总归不是什么清廉形象吧。:)摇橹一词改得确实生硬,还请前辈不吝指正。
一尘:金玉兄,前辈二字不敢当.
建议你在前两句大肚上做点文章,比如民脂怎就变成大肚了。。。揭露应该是本质。最后一句好象是在说:屠杀人民的刽子手,得有草菅人命的罪行才合适。。。 这事要让我改会这样:
食名饮兴尽人知,又见腰围胜彼时。
肚量原因修养好,岂疑鼓处是民脂?
贺兰雪:改后比原作清晰很多。肚量原因修养好,岂疑鼓处是民脂?若是我就写成“肚量或因修养好,莫疑鼓处是民脂。”
一尘:我想说的是论句要充分,才能结论.写诗也一样.

山菊 发表于 2011-12-2 12:42:18

论句要充分,才能结论.写诗也一样.

嗯,就是做起来比较难~~~尤其还要有诗味!

罢了 发表于 2011-12-2 23:48:16

本帖最后由 罢了 于 2011-12-2 07:49 编辑

写诗与改诗的人水平相差太大,不仅在知识与技巧上,更在思想深度上。所以,要真正写出好诗,深谙格律技巧是一部分,更重要的还要有广泛的知识与一定的思想深度。当然,感受力,理解力,表达力,以及对生活的悟性,同样很重要。虽然俺不写诗,但俺想,所有的文学艺术都是相通的。受益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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