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 发表于 2017-9-7 09:36:08

njyd 发表于 2017-9-7 02:04
指标不是绝对的。
前段时间国内剖腹的太多(许多人认为剖腹能保持体型),有研究说孩子从产道出来有好处 ...

我女儿中等身材,产检发现婴儿巨大,医院(南京排名前几位的三甲,而且我家跟医院熟悉)先是建议剖腹,到临产时又说先不剖试试,不行了可以临时改剖,最后还是顺利生下来,4650克,创此产科纪录第二。

这是哪年的事啊?这个应该孕检的医生是有责任的,孕期应该关注胎儿的生长曲线,若有偏离应该尽早采取措施才对。我家老二就是因为孕糖高生长过快,所以后面几个月一直是每天监控和控制血糖,并且还要求提前两周去医院生产。记得11年前在深圳生老大的时候虽然没这次这么重视,但每次B超也会通报胎儿的尺寸的。

zp2534246 发表于 2017-9-7 09:38:32

njyd 发表于 2017-9-7 02:16
我认为即使是疼的受不了,产生自杀的念头可能性也极小,作为母亲再难受也会想着孩子。
肯定是有长期的积 ...

同意这个观点。
看监控视频,孕妇第二次走出分娩中心时,男方抬头看了好几次孕妇,又低下头看手机,到后面孕妇走到大厅中间时,他挠了挠头发才起身向孕妇走去。根本看不出对孕妇生小孩的紧张与关心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09:40:49

一个地址 发表于 2017-9-6 22:55
医闹的比例很高,每家医院都碰到过,医疗纠纷肯定是全世界前列的,我在重庆一家大型医院,每周一歌。 ...

医闹的比例很高,所以医院就预设前提,当所以病患都是医闹? 我一进医院大门,就是医闹嫌疑人?
每周一歌,医院每天接诊人数至少几千吧,这个比例……

孕妇自杀前,医院做了哪些工作?如果只给那一条选项,非得家属签字不行。这难道不是僵化机械?
就算卫生管理部门有规定,面对两条人命,没有其他解决办法?比如孕妇撤销对丈夫的全权委托。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7-9-7 10:00:04

本帖最后由 平沙落雁 于 2017-9-7 11:36 编辑

关中农民 发表于 2017-9-7 04:59
古人讲,人生人,吓死人,产妇都是鬼门关里面过。那些用什么责任心来指责的,估摸从来没生过孩子,没进过 ...

我觉得事先给产妇和家属普及生产过程知识很有必要,好多产妇俩眼儿一摸黑,根本不知道生产过程是怎么回事,好像就负责忍耐疼痛似的,也不知要忍多久,这样很容易让人产生绝望情绪的,国内好多医院也没开展家属陪护产妇,更让产妇有被抛弃感。

我是上学时学过妇产科也实习过,虽没亲手接生,但见识过全部过程,所以轮到自己半点都不怕,周围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也很放心,当时年轻又傲骄还爱逞能,还不愿家里人看见我那倒霉样儿,当然他们也没看见,自己一个人躺那儿盯着监护仪看心律和宫缩,开始屏幕显示有宫缩但没感觉,后来才开始有感,越来越密集且剧烈,是痉挛式疼痛,而且持续时间很长,类似被蟒蛇缠住身子快要窒息的感觉,所以会有恐惧绝望感,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似的,当然我知道自己不会死,而且更清楚地知道这是第一产程,目的是开宫口,自以为要疼上四五个小时,但实际上可能还不到一小时,护士内诊我问她开多少了,她说开全了,我听了都大吃一惊,第二产程就没太大苦头了,就算疼也熬不过一个小时就完事儿。

冰蚁 发表于 2017-9-7 10:04:03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6 20:40
医闹的比例很高,所以医院就预设前提,当所以病患都是医闹? 我一进医院大门,就是医闹嫌疑人?
每周一歌 ...

手术肯定要家属签字啊,大概除非病患实在是找不到谁了或者情况紧急。这个哪国都这样处理吧。签字不是免责声明,而是告知风险和后果。医疗过失是医疗过失,病患签了字的也一样能追究医疗过失。这个和医闹没有关系。在没有医闹的年代,一样要走这个程序。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7-9-7 10:35:01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09:40
医闹的比例很高,所以医院就预设前提,当所以病患都是医闹? 我一进医院大门,就是医闹嫌疑人?
每周一歌 ...

我看到的网上信息是该产妇符合剖宫产指征,医院建议剖宫产,但家属和本人拒绝,在告知会有各种不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危险情况之下,家属仍旧坚持己见,不接受医生的建议,所以医院要家属在病案上签字,并非每个产妇都要家属签这样的文件。

将进酒 发表于 2017-9-7 11:50:09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09:40
医闹的比例很高,所以医院就预设前提,当所以病患都是医闹? 我一进医院大门,就是医闹嫌疑人?
每周一歌 ...

你说的这些都超出医院能左右的范畴了。如果医院有规定不遵守然后为了救人出了事然后被医闹,医院正常工作流程被打断那可能枉死的就不是一两个人。不能只看眼前死了一尸两命就被感情左右。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17-9-7 12:14:55

晨枫 发表于 2017-9-6 23:55
遗憾地告诉你:在加拿大的医院一样如此。医生、护士是紧缺资源,不会等你几小时陪你的。不时过来看你一眼 ...

美帝的医疗贵不少。不过一人一个产房,还一直有一个护士陪着,妇产科医生也会经常过来看看。

大胖子 发表于 2017-9-7 12:29:25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6 20:26
所以这个规定的隐含前提就是家属闹事,实际上闹事的病人和家属占比很高吗?

医院医生有防止医闹条例保护 ...

你真不懂国情,医闹很多的,职业化的。

大胖子 发表于 2017-9-7 12:36:11

loy_20002000 发表于 2017-9-6 23:03
都在讨论医院是否有责任,就没人感兴趣这孕妇的自杀问题。

心情不爽就带着孩子一起死,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

孕妇产前和产后抑郁症很常见,尤其是城市里挫折教育不多的女性。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18:49:19

大胖子 发表于 2017-9-7 12:29
你真不懂国情,医闹很多的,职业化的。

医闹很多,所以医院就能罔顾人命。

这个不仅逻辑不通,而且冷血。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18:51:46

将进酒 发表于 2017-9-7 11:50
你说的这些都超出医院能左右的范畴了。如果医院有规定不遵守然后为了救人出了事然后被医闹,医院正常工作 ...

医院的规定就一定合理吗?面对各种情况死抠规定,不给患者提供其他路径。这叫什么事呀,医院的管理体系是干什么的?
这要是政府机关早被骂死了。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18:55:12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7-9-7 10:35
我看到的网上信息是该产妇符合剖宫产指征,医院建议剖宫产,但家属和本人拒绝,在告知会有各种不利于产妇 ...

我搞不明白的是,孕妇本身的意愿不被认为具有效力?
面对这种情况,医院不能提供合理合法的其他途径,反而死扣规定,一尸两命之后又企图放出视频撇清责任,也许他们每天面对生死早已经看淡了吧。

大胖子 发表于 2017-9-7 19:21:29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18:49
医闹很多,所以医院就能罔顾人命。

这个不仅逻辑不通,而且冷血。

你是怎么得出医院罔顾人命的结论的?你咋不说产妇丈夫、婆婆、亲妈罔顾人命呢?

冰雪迎梅 发表于 2017-9-7 19:28:13

产妇很疼,但是没有生命危险吧。医生没错啊。

若是产妇有生命危险,任由产妇自己走了走去,那才构成问题呀。

冰雪迎梅 发表于 2017-9-7 19:29:28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18:51
医院的规定就一定合理吗?面对各种情况死抠规定,不给患者提供其他路径。这叫什么事呀,医院的管理体系是 ...

这样的医院规定不是医生医院自己能制定的吧。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19:44:57

大胖子 发表于 2017-9-7 19:21
你是怎么得出医院罔顾人命的结论的?你咋不说产妇丈夫、婆婆、亲妈罔顾人命呢?
...

我的观点都在前几楼。
死扣规定不是罔顾人命?一尸两命后第一时间发布视频要撇清自身责任这不是罔顾人命?
这要是一般的企业,这么搞危机公关,能过得了关吗?
这要是政府机关,两条人命出在这里,政府一把手不亲自出面表达诚意,发个视频就想撇清,能过得了关吗?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19:50:23

冰雪迎梅 发表于 2017-9-7 19:29
这样的医院规定不是医生医院自己能制定的吧。

即便不是医院自己制定的,在法律框架下有没有其他解决方式,这难道不是医院哪些管理人员应该思考的?

碰到这种问题了,就死扣规定,出大事了,拿规定当挡箭牌。天呐,这是两条人命……

或者医院可以在门口贴个告示,或者办住院的时候再要病人和家属签字认可:住院孕妇请自备律师,本院对××××情况将死扣规定第××条。

就我的经验来看,医院各种规定是很少公示的,都是急事临头了要病患和家属签字,这就算告知了。这更像是推卸责任好吧。

这要是政府机关,早被骂死了。

白玉老虎 发表于 2017-9-7 20:06:23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17-9-7 12:14
美帝的医疗贵不少。不过一人一个产房,还一直有一个护士陪着,妇产科医生也会经常过来看看。 ...

丈夫和母亲也可以进去陪着,我觉得这种方式更为人道。亲人能在旁边,应该会给孕妇不少信心和安慰吧。

害怕感染,丈夫和孕妇母亲免进,其实很不好!



冰雪迎梅 发表于 2017-9-7 20:07:54

然后203 发表于 2017-9-7 19:50
即便不是医院自己制定的,在法律框架下有没有其他解决方式,这难道不是医院哪些管理人员应该思考的?

碰 ...

医院规定特别是这样的规定都上过新闻吧。 而且在医院公示,即便贴墙是上,有些人照样视而不见。 医我相信医生一定口头告知了这样的规定,否则就不会有家属的签字。

悲哀的是女人地位低,说话没有分量。 她的家属要是大喊我老婆受不了医生快想想办法啊,悲剧也许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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