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 锋
谈及1950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这一党史、国史、军史中的重大事件,有一个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说法:即1955年授衔的初步方案为元帅13人、大将14人。为了解决评衔工作中的矛盾,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带头不要军衔,因而最终只评了10位元帅和10位大将(以下简称“拒帅说”)。近年来,随着相关历史文献和档案材料的陆续解密,这一说法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为免以讹传讹,笔者依据已掌握的史料对此进行考辨,力求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
一、“拒帅说”的由来及疑义
根据文献检索,“拒帅说”最具代表性的来源是1994年解放军出版社出版的《宋任穷回忆录》。该书中专门写了“毛主席坚决不要大元帅军衔,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谢授元帅衔”一节,其主要内容引述如下:
“根据军官服役条例和勋章奖章条例,按照毛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历史功勋和在部队的任职情况,是应该给他们授衔和授勋的。在初步方案中毛泽东主席为大元帅,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为元帅,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等为大将。毛泽东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列入了授勋名单。但毛主席坚持不要大元帅军衔,不要勋章。……
以后有一次,我和赖传珠同志随彭德怀、罗荣桓同志去向毛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汇报授衔授勋工作,由当时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同志和罗荣桓同志主谈,汇报了我们提出的初步方案。
毛主席听完汇报后说:你们搞评衔,是很大的工作,也是很不好搞的工作,我这个大元帅就不要了,让我穿上大元帅的制服,多不舒服啊!到群众中去讲话、活动,多不方便啊!依我看呀,现在在地方工作的,都不评军衔为好!他问少奇同志:你在部队里搞过,你也是元帅。少奇同志当即表示:不要评了。他又问周恩来、邓小平同志,你们的元帅军衔,还要不要评啊?周、邓都摆摆手说:不要评了,不要评了。毛主席又转身问几位过去长期在军队担任领导工作,后来到地方工作的邓子恢、张鼎丞等同志:你们几位的大将军衔还要不要评啊?这几位同志也都说:不要评了,不要评了。
以毛主席为首的一些中央领导同志主动提出不受衔,对全军干部是个很大的教育,也解决了评衔工作中的许多矛盾。原来一些自认为评低了的同志,也从思想上想通了,这就大大地推动了授衔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评的结果,是大家都知道的:没有评大元帅,只评了10个元帅,10个大将,55名上将,175名中将,802名少将。还有2名上将、2名中将以及一部分少将,是在1956年以后授的。除了赛福鼎、乌兰夫、谢富治、韦国清、叶飞、阎红彦等少数几位因特殊情况授予军衔外,其它已转到地方工作的同志,包括驻外大使,都没有授予军衔。”
以上叙述对汇报时间、方案内容、地点场景等关键要素均语焉不详,含糊不清,也没有相关史料佐证。按说,作者是当年具体负责全军评衔工作的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后来又担任过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和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其所言应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即便有记忆失误之处,也有条件通过查阅历史档案予以厘清。作者在该书“前言”中也说,该书是“请几位同志帮忙,由我口述,请他们整理成文字,并查阅一部分历史档案,写出初稿,再经我审阅修改后定稿”的。但恰恰在基本史实方面与现有的文献档案资料相违。这就不得不令人“疑义相与析”了。
从评衔授衔的时序发展逻辑来看,只有先确定军衔等级划分,才能按照军衔等级提出相应的拟授人选名单。因此,明确军衔等级划分和评衔初步方案提出的时间,是解析“拒帅说”真相的关键。
二、关于军衔等级划分的确定
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干部管理部军衔奖励处成立后,即开始研究、筹划军衔制。从当年底至1952年底,全军各级干部进行了评定等级工作,在全军范围内建立了正规、统一的等级制度,为实行军衔制度奠定了初步基础。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副部长赖传珠、徐立清在呈报给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彭德怀并转毛泽东主席的《1953年军衔准备工作计划》中,根据苏联顾问卡苏林推荐的苏联军衔设置模式,首次提出我军军衔等级区分的方案拟为6等20级,即:元帅(设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3级)、将官(设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4级)、校官(设上校、中校、少校3级)、尉官(设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4级)、军士(设准尉、上士、中士、下士4级)、兵(设上等兵、列兵2级)6等。
1953年1月9日,中央军委颁发《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军在上半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完成实施军衔制度的准备工作,“如果有可能的话,拟于今年七月份在全军实施军衔制度与薪金制度”。 正式启动了实施军衔制度的准备工作。1月20日,总干部部发出《关于军衔鉴定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军干部的军衔鉴定一律于3月底前完成。据此,总干部部开始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该草案在1952年11月赖、徐所提方案的基础上作了调整修改:增加大校一级;将上将、准上将改称大将、上将;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其它不变。因此,草案第三条“军衔等级的区分”规定为6等21级:元帅军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兵种元帅;将官军衔——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军衔——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军衔——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军衔——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兵士军衔——上等兵、列兵。 2月17日,军委成立以聂荣臻为主任,黄克诚、萧华为副主任的军衔实施委员会。同时,负责拟制编制、军衔、薪金、兵役法、勋章等相关条例的工作机构和研制军衔肩章、标章、识别符号和相应的制式军服等工作均开始进行。4月下旬,第22次军委例会鉴于须先确定编制军衔,才能具体评授军衔,而各项工作均挤在一起,颇为紧张,经彭德怀提出并报毛泽东批准,将军衔评定工作推迟至年底。 但到了9月份,军委考虑到朝鲜停战后我军建设的方针必须进行新的调整,各项新的制度应分先后缓急,有步骤地逐次实施。而军衔制度的实行,需要与兵役制度、薪金制度、勋章奖章制度的改革和实行同步进行,为给实行军衔制度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决定军衔评定延期进行。因此,已酝酿和运作大半年的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暂停。
一年以后,1954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定,在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军衔制、薪金制、勋章奖章制(简称“四大制度”)。实施军衔制度工作再次启动。在拟制相关法律文件时,不再单独制定军衔条例,而是将军衔等级设置的内容写入《军官服役条例》。11月,军委第6、7、8次会议连续讨论修改《军官服役条例(草案)》。12月先后呈报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修改、中央政治局最后审核、国防委员会讨论。至12月16日,由国务院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于1955年2月8日批准,国家主席毛泽东颁令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作为实施军衔制度的法律依据,其第七条规定:军官的军衔等级区分如下:(一)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二)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三)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至此,军官军衔等级正式确定。
由上可知,在1952年11月赖、徐所提方案和1953年《军衔条例(草案)》中,元帅军衔均分为3级,直到1954年底才在《军官服役条例》中确定元帅军衔分为2级。因此,所谓元帅13人、大将14人的授衔初步方案,只可能产生于《军官服役条例》最后审核通过后的1955年初。
三、关于元帅、大将评衔的初步方案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文献史料能够证明“拒帅说”中所谓的毛泽东为大元帅,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为元帅,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等为大将的评衔初步方案确实存在。相反,中国军方媒体近期公开披露的一份档案材料却能够证明其纯属子虚乌有!
1955年1月,总干部部下发《评定军衔的工作计划》,提出“中将以上军衔,由中央及军委于1955年1、2月间先行确定,以便全军依此标准向下排队,逐级评定”。1月14日和15日,中央军委开会讨论研究元帅、大将、上将军衔的人选问题。国防部部长彭德怀、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于16日联名向军委主席毛泽东上报了会议所提的元帅、大将、上将人选名单和意见。其中,元帅(包括大元帅、元帅)人选大家一致意见为现任军委主席和军委委员(即1954年9月28日成立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的12名成员,主席毛泽东,委员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大将人选15至22人(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张宗逊、宋任穷、许光达、肖克、王震、周纯全,以及许世友、刘亚楼、邓华、陈再道、杨得志、彭绍辉、王宏坤);上将人选58人。 可见,这份名单是按照国务院业已通过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的军衔等级区分(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来提出相应人选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名单不是正式公文的打印件,而是在白纸上用毛笔自上而下、从右至左,每行4人,竖行书写的。在上将名单中还有涂改删除之处(如将王世泰名字涂抹删去)。在纸面上还留下了毛泽东用铅笔作的各种记号,以及叶剑英关于请求把自己“最多摆在大将的军衔上”的签阅意见等。 显而易见,这仅仅是一份尚未正式确定的名单草稿,或者说就是评定元帅、大将、上将军衔的初步方案。此后,元帅、大将、上将的正式人选均是在这份名单的范围内确定的,没有增加其他人选。而名单中除了邓小平外,既无刘少奇、周恩来,也无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足以证明“拒帅说”所言不实。
那么在此之前会不会还有其他方案呢?由于1953年4月22日赖传珠、徐立清曾向彭德怀报送过一份关于呈请中央审批大军区以上军官的军衔问题的报告,该报告建议中央对各大军区以上首长之军衔等级,能于5月5日前审批下来,以便着手进行正兵团级以下军衔等级的研究。故有研究者推测1953年上半年总干部部可能也曾经提出过一份评衔名单。但那时总干部部起草的《军衔条例(草案)》中规定,元帅军衔分为大元帅、元帅、兵种元帅3级。假设真有评衔名单(至今无史料证明),也不可能如“拒帅说”中所言只有大元帅、元帅、大将人选,而没有兵种元帅人选。由此可以确定,所谓13名元帅、14名大将的方案肯定是不存在的!
四、关于地方负责干部的军衔评定和授予问题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有着长达22年的领导革命战争的经历,党中央的领导人和绝大多数高级干部都从事过长期的军事工作,大都具备授衔的军队任职资历。从情理上讲,给他们评授军衔,也是对其历史功绩和地位的评价认可。但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呼和标志,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如果对非军人滥授军衔,在政治上是很不严肃的。所以,对已从军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负责干部是否评定授予军衔,是评衔授衔工作中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拒帅说”称:毛泽东在听完彭德怀、罗荣桓、宋任穷、赖传珠关于授衔的初步方案汇报后表示,现在在地方工作的,都不评军衔为好!他不仅提出自己不要大元帅军衔,还问在场的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邓子恢、张鼎丞等人要不要评军衔,他们都当即表示不要评了。然而,笔者查阅与此有关的人物和党史、国史、军史资料,包括中央权威部门编撰和出版的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邓子恢、罗荣桓、张鼎丞、杨尚昆等人的年谱、传记、大事记、文稿、日记等,均未发现有此次“汇报”的记载(《毛泽东年谱》把宋任穷的回忆内容作为注释处理,恰恰说明中央文献研究室也没有找到可资依据的原始档案资料),而现有相关文献史料的内容却与此相悖!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明确了评定军衔的范围和标准。规定:军官军衔的评定授予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评定授予现役军官军衔,第二期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已转业的军队干部应在第二期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而“省、市、地委书记及省公安厅长兼任军队首长职务者,均应评定军衔。”据此,总干部部长罗荣桓于1月29日向军委呈报了《关于地方负责干部的军衔评定和授予问题的请示》,列出了应评定军衔的22位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即:陶铸、张德生、张仲良、高峰、李井泉、廖志高、周林、舒同、江华、江渭清、曾希圣、潘复生、杨尚奎、陈漫远、周小舟、王任重、黄欧东、欧阳钦、李梦龄、王国权、林铁、陶鲁笳(其中陶铸、李井泉、曾希圣已被列入彭德怀、罗荣桓16日呈报毛泽东的上将预授名单中),以及时任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和国防工业部长的乌兰夫、赵尔陆、叶飞、谢富治、王恩茂5人。此外,还有一些与军队有历史联系和与某一地区有联系的代表人物,建议采取3种方式办理:“须评定军衔又授予的”有王维舟、冯白驹、周保中;“只评定军衔不授予的”有滕代远、李先念、谭震林、薄一波、邓子恢、张鼎丞、王世泰;“授予预备役军衔的”有程子华、蔡树藩、谭启龙、何长工、张际春、姬鹏飞等。
但半年后,总干部部于7月14日在《关于评定军衔工作向军委并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对于兼任军队职务的地方干部,凡兼任分区政治委员(地委书记)以上职务者,对其军衔采取评而不授的办法。凡兼任县兵役局(县委书记)以下职务者,则不评定授予军衔”。可见,对地方负责干部的军衔评定授予办法,由最初的“均应评定军衔”调整为分区(地委)以上“评而不授”、县以下“不评定授予”。当第一期对现役军官的军衔评定授予工作完成后,对地方负责干部的军衔评定实际上并未实施(同时原拟第二期向转业、复员和离队军人授予勋章奖章的计划也未实行)。如果说这一变化的原因确实是毛泽东提出的“现在在地方工作的,都不评军衔为好”,那也只能是1955年7月以后的事。但无论是彭德怀、罗荣桓1955年1月16日呈报的名单,还是罗荣桓1月29日列出的名单,都没有刘少奇和周恩来,所以他们根本无需表态自己评不评元帅。
至于邓小平“谢授”元帅军衔,也不是“拒帅说”所称的在向毛泽东汇报评衔初步方案时。实际上直到1955年9月授衔前夕,邓小平都在拟授元帅军衔的名单中。8月3日,毛泽东将彭德怀呈报的授予少将以上军衔名单批示刘少奇、邓小平:“请印发各政治局委员,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讨论批准。” 9月3日,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向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呈报“(55)总干衔字第561号”文件,内称:“关于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问题,中央已决定现任军委委员之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十一同志均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彭副主席要我们起草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函稿一份,现呈请审查修改并请即由国务院秘书处转送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但此后党内对没有担任军队实质性职务的陈毅、邓小平是否授予元帅军衔出现了不同意见。毛泽东于9月9日晚在中南海颐年堂召集刘少奇、陈云、彭真、邓小平、陈毅、聂荣臻、罗瑞卿、宋任穷等开会讨论这一问题。11日,在北戴河的周恩来打电话给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主张授予陈毅元帅军衔。当晚,毛泽东再次在中南海颐年堂召集刘少奇、陈云、彭真、邓小平、陈毅、聂荣臻、宋任穷、杨尚昆开会,继续讨论评元帅军衔问题,最终确定邓小平不授军衔。9月16日,周恩来签发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函件,将建议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元帅军衔的名单按法定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并于23日批准公布。所以说,邓小平未授元帅军衔与毛泽东拒授大元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至于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由上述可知,他们均属于总干部部建议“评而不授”的代表人物。但由于对地方负责干部的军衔评定实际上并没有进行,所以,他们也没有可能被列入大将人选的名单。
五、关于毛泽东拒授大元帅军衔的原因
“拒帅说”称,毛泽东认为:“搞评衔,是很大的工作,也是很不好搞的工作,我这个大元帅就不要了。让我穿上大元帅的制服,多不舒服啊!到群众中去讲话、活动,多不方便啊!”笔者认为此说显属臆测。
1955年2月8日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对创建全国人民武装力量和领导全国人民武装力量进行革命战争、立有卓越功勋的最高统帅,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显然,只有毛泽东一人符合这个条件,他获得大元帅军衔也是名符其实,众望所归。况且,毛泽东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是党政军领导职务“双肩挑”(时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兼国防委员会主席)。即使毛泽东接受了大元帅军衔,也不可能成为其他“在地方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求授军衔的借口。毛泽东虽然没有授衔,而且1963年9月对《军官服役条例》还进行过修改,但大元帅军衔却一直存在,直至1965年5月军衔制取消。这应当与毛泽东对“军衔”问题始终存在着一种“矛盾”的心态有直接关系。
毛泽东对实行军衔制问题的看法,从他的一些谈话中可以看出。一方面,从个人的角度而言,他曾表示对“将、校、尉那一套,我是不感兴趣的”,他个人在工作方面的意愿就是“采取逐步脱身政策”,摆脱事务性的工作,“集中精力研究一些问题”;而另一方面,他也意识到,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这样规模的军队,从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角度而言,在军衔体系中设大元帅一级也是必要的。但在和平时期则暂可不授,“待将来如有卫国战争一类重大事件”时再授予为好。 这与他对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和国家主席职务方面产生的一些想法都是相似相通的。
另一方面,当时在授予大元帅军衔的法律程序上还存在着一个技术性问题。《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大元帅军衔,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命令授予。”如果毛泽东接受大元帅军衔,就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自己颁令授予自己军衔的情况,这显然是不适宜的(苏联为了授予斯大林大元帅军衔,规定大元帅军衔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授予)。如果按照军委1955年1月提出的方案授予毛泽东大元帅军衔,那么《军官服役条例》在1954年底至1955年初经中共中央军委、中央政治局、国防委员会、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反复修改、审议过程中,就应该借鉴苏联的做法,对这个明显不便于为毛泽东授衔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修改。然而,即便在1959年4月刘少奇接替毛泽东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后,大元帅军衔依然是设而未授。所以,把毛泽东未授大元帅军衔的原因简单地解释成是为了“解决评衔工作中的矛盾”,是后人想当然的演义。
综上所述,毛泽东等未授军衔的基本史实为:1954年12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军官服役条例》,正式确定了军衔等级区分后,中央军委于1955年1月中旬开会讨论,研究提出了元帅(包括大元帅、元帅两级)12人、大将15至22人、上将58人的初步方案(元帅中有毛泽东、邓小平,无刘少奇、周恩来),由彭德怀、罗荣桓上报毛泽东。不久,总干部部也上报了拟评定军衔的地方负责干部兼任军队首长职务者、以及与军队有历史联系和与某一地区有联系的代表人物名单共43人(包括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中央在审议过程中,对元帅人选的确定经历了由不授大元帅(具体时间待考),只授元帅11人,到9月上旬对陈毅、邓小平2人是否授衔产生异议,最终决定邓小平不授军衔的变化过程。对地方负责干部(包括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的军衔也由“应评定军衔”变为“评而不授”,再到最终没有实施。这就是历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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