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0:27:58
财迷心窍 发表于 2016-1-13 20:43
我对中国的未来很悲观。
搞环境的人应该都知道,PM2.5绝不是中国面临的最严重的污染问题——不说别的(老七 ...
PM10 和 PM 2.5 有相关性,没道理一定要先 PM10 再 PM 2.5。两者可以同时治理。
史老柒
发表于 2016-1-14 10:32:08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00:10
呵呵,我就知道会用这种歪论。WHO的专家又不是傻瓜。你能看到人均寿命/医疗水平,那些专家们看不到?而且 ...
pm2.5指的是颗粒直径在2.5um的总和。
那么我想请问,石棉的2.5um颗粒和辛烷的2.5um颗粒和脱碳甲醛的2.5um的颗粒淀粉的2.5um的颗粒和铝粉的2.5um颗粒都是二级致癌物吗?
WHO在划分pm2.5的时候,有考虑到不同物质的颗粒对人体的作用是不同的吗?
pm2.5到底是什么?
这不是一种物质,也不是单体,是所有颗粒大小符合某个标准的总和。
直接说这玩意致癌不致癌,你觉得科学吗?
史老柒
发表于 2016-1-14 10:34:04
逸龙哥 发表于 2016-1-14 08:02
既然没什么大不了的,那政府也别着急忙慌的关停这个关停那个了。
敢情老百姓和政府都是傻瓜,唯有几个高人 ...
污染归污染,治理归治理,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你身边的危害你身体健康的最大因素并不是雾霾,我的话有这么难懂吗?
straw
发表于 2016-1-14 10:55:38
都是生意,你看看现在家用空气净化器卖的多火就知道了。
工业上用的FFU, 空气净化设备便宜多的多了,然并卵。
tanis
发表于 2016-1-14 11:15:19
本帖最后由 tanis 于 2016-1-14 11:16 编辑
冰蚁 发表于 2016-1-13 23:45
你这篇通篇都解歪了。
pm2.5 和 pm 10 是有相关性的。我们现在提pm2.5,很少提 pm10,正是因为这个相关性 ...
有不同的声音总是好的~!!
不过我感觉冰蚁和老七没啥本质上的区别啊。 你说pm2.5和pm10有相关性,老七也说了两者大约有一倍的不同。(当然他说的正太分布不是特别清楚,我推测是说,大小和密度是成正态分布。)何必上来给老七扣个大帽子,让后来的讨论容易偏失~
至于你说pm2.5不是看不到,这种东西就不用追究了吧。 大家都是学科学的,pm2.5是所有小于 2.5um的颗粒,而且应该并没有对尺寸分布有规定,所以pm2.5理论上可以囊括更小的颗粒? 而且浓度也是个大问题,颗粒本身的光学性质也会有影响,而且能看到pm2.5的颗粒,和能看到pm2.5对光产生的衍射(我估计你说的遮挡是这个意思)也是两回事~
关于癌症的标准,这个还真不知道。貌似你说了之后,老七并没有再正面回复。到底大气污染是不是被定为成二类致癌物?还是像冰蚁说的这样只是叫cancer-cauing agent。
至于危害,冰蚁是从纯致癌的角度说pm2.5 致癌性更强。这个应该是有论据的? 而老七说的是pm10 对”人体害处比pm2.5更大“, 你们俩并不矛盾啊。。。
tanis
发表于 2016-1-14 11:21:01
史老柒 发表于 2016-1-14 10:32
pm2.5指的是颗粒直径在2.5um的总和。
那么我想请问,石棉的2.5um颗粒和辛烷的2.5um颗粒和脱碳甲醛的2.5u ...
这样说,WHO的结论是很山寨。不过我估计很可能是这样的,WHO研究出来的paper本身是很严谨的。只不过是后来被广大记者和某些人无限制的扩大。最后就变成了挺山寨的东西。
不过就算WHO是一刀切的划分,我也不是很奇怪。 专家变砖的情况见得多了~
橡树村
发表于 2016-1-14 11:22:27
还是老毛病,细节错误太多了
tanis
发表于 2016-1-14 11:26:33
老七,我看了一下米国政府网站对pm10和pm2.5的定义~~ 纯从抠字眼技术角度,你肯定赢了。因为pm10囊括pm2.5{:190:}{:190:}{:190:}
tanis
发表于 2016-1-14 11:28:22
财迷心窍 发表于 2016-1-14 09:43
我对中国的未来很悲观。
搞环境的人应该都知道,PM2.5绝不是中国面临的最严重的污染问题——不说别的(老七 ...
就是这回事。 之前发达国家用pm10的原因是由于,那时候他们的污染源主要产生pm10,之后pm10被治理的不错了,才精益求精开始控制pm2.5.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2:01:16
tanis 发表于 2016-1-13 22:15
有不同的声音总是好的~!!
不过我感觉冰蚁和老七没啥本质上的区别啊。 你说pm2.5和pm10有相关性,老七 ...
因为他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而且癌症那个,我刚查了,应该是 group 1。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2:01:34
tanis 发表于 2016-1-13 22:15
有不同的声音总是好的~!!
不过我感觉冰蚁和老七没啥本质上的区别啊。 你说pm2.5和pm10有相关性,老七 ...
因为他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而且癌症那个,我刚查了,应该是 group 1。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2:03:27
tanis 发表于 2016-1-13 22:28
就是这回事。 之前发达国家用pm10的原因是由于,那时候他们的污染源主要产生pm10,之后pm10被治理的不错 ...
这个也是错误的认识。加州治理pm2.5,完全是汽车普及后,发现雾霾来了,才进行治理。英国更是死了很多人后,痛定思痛开始治理。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2:13:42
tanis 发表于 2016-1-13 22:28
就是这回事。 之前发达国家用pm10的原因是由于,那时候他们的污染源主要产生pm10,之后pm10被治理的不错 ...
这个也是错误的认识。加州治理pm2.5,完全是汽车普及后,发现雾霾来了,以前没这回事,后来才进行治理。英国更是死了很多人后,痛定思痛开始治理。
tanis
发表于 2016-1-14 13:05:02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2:13
这个也是错误的认识。加州治理pm2.5,完全是汽车普及后,发现雾霾来了,以前没这回事,后来才进行治理。 ...
恩~ 刚小看一下epa网站,的确不对~ 虽然产生pm10的工业在发达国家逐步减少,但是这至少和米国先用pm10后用pm2.5作标准没有关系。 87年时候用pm10,是认为这个更有对健康的指示性。97年用pm2.5,也主要是由于对健康指示性的原因~~
EPA网站和其他所谓环保网站对pm10和pm2.5的定义很混乱。 用epa自己的fine和corse particle 更好~~ 至于哪一种污染particle对健康损害更大,刚看了JHU的一篇文章,有点儿雷。
财迷心窍
发表于 2016-1-14 14:15:19
本帖最后由 财迷心窍 于 2016-1-14 14:29 编辑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0:27
PM10 和 PM 2.5 有相关性,没道理一定要先 PM10 再 PM 2.5。两者可以同时治理。
您这话100%正确,不过。。。
PM10再往上是PM100,叫做总悬浮颗粒物,北京基本合格了,但西北省份还不合格。
我们一样可以说:
PM100和PM2.5有相关性,没道理一定要先 PM100 再 PM 2.5。两者可以同时治理。。。。
也就是在沙尘暴天气的时候,讨论PM2.5。。。。
财迷心窍
发表于 2016-1-14 14:18:45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2:01
因为他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而且癌症那个,我刚查了,应该是 group 1。
这个一类致癌物质看看就好,对个人而言真没必要太认真的。
一类致癌物质包括,烟草、酒精、加工肉类、咸鱼。。。还包括日光辐射。。。
财迷心窍
发表于 2016-1-14 14:41:50
tanis 发表于 2016-1-14 11:28
就是这回事。 之前发达国家用pm10的原因是由于,那时候他们的污染源主要产生pm10,之后pm10被治理的不错 ...
来源是有差别的,至少在治理方向是倾向性不同的。
我说的PM2.5绝不是中国面临的最严重的污染问题,并不是说PM2.5危害很小和不需要治理。
但把大气污染等同于颗粒物,甚至进一步等同于PM2.5,并妖魔化的社会舆论(其实已经影响到公共政策了),对于中国的环境治理是有害无益的。
史老柒
发表于 2016-1-14 14:42:51
财迷心窍 发表于 2016-1-14 14:18
这个一类致癌物质看看就好,对个人而言真没必要太认真的。
一类致癌物质包括,烟草、酒精、加工肉类、咸 ...
问题是癌症以及如何预防癌症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啊!
当年我发个面膜没用的帖子都能被威胁。
何况这?
我完全尊重冰蚁老师,但我觉得他的观点也并非那么正确。
史老柒
发表于 2016-1-14 14:47:16
冰蚁 发表于 2016-1-14 12:13
这个也是错误的认识。加州治理pm2.5,完全是汽车普及后,发现雾霾来了,以前没这回事,后来才进行治理。 ...
首先,pm2.5不是一种物质,而是一类物质,关键就在于颗粒直径。
但我就问您,站在化学的角度,不同物质的2.5um的颗粒对人体的作用一样么?
WHO说的就是真理了?
科学的精髓在于怀疑!
当年FDA还把盐酸海洛因当儿童止咳药卖呢。
pm10的危害在于尘肺和矽肺,目前仅中国国内,不同程度的矽肺尘肺患者就三百多万。
pm2.5呼吁了这么久,请问因为pm2.5得癌症或者其他疾病的病例您有数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防治法里面要求工作场所严格管控的也是pm10,你觉得他们都是煞笔,就WHO聪明是么?
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冰蚁老师我觉得您不应该完全以WHO的结论为标准。
史老柒
发表于 2016-1-14 14:49:02
财迷心窍 发表于 2016-1-14 14:15
您这话100%正确,不过。。。
PM10再往上是PM100,叫做总悬浮颗粒物,北京基本合格了,但西北省份还不合格 ...
以前北京天气预报也是播放总悬浮颗粒物的。
后来三北防护林起来了,没有沙尘暴了,就不播放这个了。
改成了pm10,可吸入颗粒物。
现在又改成了pm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