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陈述 发表于 2015-5-18 22:53:18

西河笑话楼:上帝与阎王爷起纠纷,僵持。上帝无奈说,那我们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阎王爷冷笑,你那里有学法律的吗?
当前中国律师:1钱是第一位的,名气越大案源越多。2、深受美国律师们的刺激,急于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与公检法分庭抗礼(铜臭气洗不掉,这个很难做到)。3、千错万错,骂政府不会错,代表老百姓骂政府更不会错,把老百姓包装成天然的弱者然后代表老百姓骂政府当然没错。
浦志强,袁大V,好多呢。
请看此链接。http://www.baidu.com/s?rtt=2&tn=baiduwb&rn=20&cl=2&wd=%C2%C9%CA%A6%B9%E3%CE%F7%B1%BB%B4%F2

flyrathabu 发表于 2015-5-19 03:57:48

nyquistF 发表于 2015-5-18 12:31
建国后,国内律师制度的老师是苏联还是欧美?民国时期的律师制度呢

不知道,中文网页里很难查到跟历史,发展史相关的东西,基本上都是些怎么做一个有名的律师的东西。

淡淡微风 发表于 2015-5-21 12:03:16

zilewang 发表于 2015-5-17 09:55
徐案中,把枪击案向上访,被打,已被制服等理由上靠,不全是就事说事。根本就是想浑水摸鱼,剑指TG。
所以 ...

你这个说法有些奇怪,既然警察那么不容易打中身体其他部位,怎么就那么容易打中那么小的心脏呢?

淡淡微风 发表于 2015-5-21 12:05:18

zilewang 发表于 2015-5-17 09:55
徐案中,把枪击案向上访,被打,已被制服等理由上靠,不全是就事说事。根本就是想浑水摸鱼,剑指TG。
所以 ...

其实,每个人想的都是自己的安全:如果这样简单的事情,警察都可以用枪杀人来解决问题,这个社会里还有谁能拥有不被枪击的安全?

淡淡微风 发表于 2015-5-21 12:06:51

莳萝 发表于 2015-5-18 13:49
质问徐纯合案的律师把自己当成了上帝。
我只想这么说,看完视频之后,我想问一个可以拿自己母亲当肉盾,拿 ...

一枪打中心脏,还不是神枪手?

最后陈述 发表于 2015-5-21 19:54:54

晨枫 发表于 2015-5-16 23:53
中国律师忘记了律师的基本原则:律师不讲正义,只讲合法非法。他们以为他们是在维护正义,这是错误的概念。 ...

律师讲合法非法,恰恰是最大的正义。

abugg 发表于 2015-5-21 22:44:16

本帖最后由 abugg 于 2015-5-21 22:46 编辑

最后陈述 发表于 2015-5-21 19:54
律师讲合法非法,恰恰是最大的正义。

律师最大的错误是失去了编制,已经不是家养的了,所以怎么黑都可以,当然部分律师确实无良。
你看北京截访,就包给了社会贤达人士,搞搞当街抓走,黑狱暴打强奸之类的,没有公安管的。最后闹大了,推几个顶雷的,汗~~是个厅级干部子女都知道干事情先找几个顶雷的。地方上就推给了基层政府,所以这几年基层政府是黑锅最多的,也算扮演了强力部门的角色,地方政府有钱的,又转包给地方贤达人士。
层层转包。。。。。。。这2年不让转包了,但类似任务还是在基层,所以庆安事件不是偶然,是必然。

愚者乐言 发表于 2015-5-22 23:25:43

flyrathabu 发表于 2015-5-17 06:21
个人认为,谈律师这个东西。就好比谈东西方的差异,一切现代史都是历史的倒影。为了增强自己的说服力,我尝 ...

你说的对,
法学是西方的帝王学,统治者才能掌握的秘籍(传统中国承担相应功能的是史学)
而在中国律师是被排斥于现行统治体系之外
他们为了保证与西方同行看齐的面子,在对抗政府方面情绪是非常激进的,可以算得上是狂信徒了

flyrathabu 发表于 2015-5-23 03:50:21

愚者乐言 发表于 2015-5-22 23:25
你说的对,
法学是西方的帝王学,统治者才能掌握的秘籍(传统中国承担相应功能的是史学)
而在中国律师是 ...

还是你总结的清晰,我的意思是法学在西方相当于中国的儒家思想,都是帝王术。都是统治者用来统治的手段。
不过涉及到历史原因。在西方,法学成为了帝王手段,统治阶层成为了一切可以控制国家的资本。而在东方,因为长期的中央集权(这点在西方是无法想象的),所以统治的手段变成了儒家,而法家则只是统治的工具。

这里我倒是很你看法不一样,哦不认为史学是对于法学的东西,而是儒家(对于的具体人物是士族,也就是有了功名的那些人)。

中国律师的问题,我也觉得不仅仅是保证和西方同行看齐的面子,更多是因为传统意义上底层官吏就是法的代表,在中国传统行当里,律师或者用我说的讼师根本上是一个多余的行当(但凡有门路和能力,古代中国的士族是不会去做讼师的,做师爷,商人都比讼师强)。所以到了近现代,律师这个西方特色的行业在中国一直找不到自己定位,特别是律师某种意义上和讼师相似的作用让律师这个职业到了中国本土化后不可避免的讲古代讼师的优缺点结合了起来,所谓的娘胎里就有的毛病。

律师从字面含义上而言是一种必须的东西,但是在中国特有的政治环境下,与其指望律师的节操,不如指望官僚阶层的检察官的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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