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发表于 2015-1-24 05:25:20

【转贴】老人去世留下万元存折 家人不知密码取款遭拒

本帖最后由 喜欢 于 2015-1-23 16:27 编辑

前不久在微信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独生子女想要继承父母的遗产竟是不可能的事。(“法律顾问工作室” 2015-01-05 《独生子女继承遇法律空白,父母遗产无法继承,99.99%的人都想不到!!!》)

说是继承遗产只有公证和起诉两个途经,而公证所需的文件往往备不齐,唯有起诉(其兄弟姐妹)一途比较可行。而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供其起诉!

当时觉得很荒谬,真的假的?{:soso_e103:} (公证真的那么难吗?)

现在就看到实例了(见下文转帖)——多亏这位有俩姐姐,可以被他起诉!{:soso_e135:}

如今独生子女还少吗?难道每人都需要面临这样的困境?作为自己爹妈的唯一遗产继承人却没法继承财产,这未免太荒谬了吧?

真希望这说法其实不对。有人给解惑吗?

是不是爹妈死前把密码告诉子女就没事了?

可是我怎么记得还见过“必须本人取款,以致把卧床不起的老人抬到银行去取钱”的新闻?

起诉也不是个事儿啊。被告上法庭,这算不算一个历史污点啊?{:soso_e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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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留下万元存折 家人不知密码取款遭拒》
2015年01月23日08: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前不久,达州万源的赵先生发现父亲生前留有一张存折,而父亲已经去世五年了,家人都不知道存折的密码,赵先生找到银行说明情况后向想要取钱,但遭到银行拒绝。后赵先生为此跑了多趟,都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他向法官求助。热心的法官为其支招,日前,赵先生终于取出了这笔“休眠存款”。

  整理衣物发现万元存折

  2014年9月的一天,赵先生在家整理衣物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份存折,存折显示还有余额1万元,而户主是已经过世五年的父亲。原来,赵先生的母亲早年去世,父亲2009年11月突然病故,赵先生和两个姐姐除了分割父亲留下的老房子外,几乎没有分得其他遗产,大家都不知道父亲有这个存折。对于这笔突然而来的遗产,赵先生又惊喜又担心。他立即召集两个姐姐商量如何处理这笔存款,兄妹三人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由家境较差的赵先生所有。对此,赵先生非常感激两个姐姐不忘兄妹情谊。

  但是,现在父亲已经离世多年,又不知道存折密码,存折里的钱还能取出来吗?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赵先生拿着这张存折来到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赵先生也没有存折密码,而且无法确认赵先生是否有继承权,就算是开户人的子女来取款,银行也不能擅自付款。看着这笔“休眠”多年的存款,赵先生这下傻了眼,父亲那年去世得很突然,没来得及交代后事便撒手人寰,子女们都不知道存折的密码,难道这笔钱真要“烂”在存折里?

  取款遭拒万元存款“休眠”

  赵先生想到仅拿着存折空口无凭,所以赶紧回去准备能取款的手续。忙活了几天后,赵先生拿着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村委会的证明,还有两个姐姐同意存款由自己所有的协议,信心满满地再次来到银行。殊不知,他又吃了“闭门羹”,银行仍然拒绝赵先生提取存折里的存款。赵先生无奈地说,自己家住山上,为了取出这笔存款,鞋子都跑坏了几双。他希望银行方面能关照一下,帮他把这笔存款取出来。银行虽表同情,但实在不能破例。

  对此,银行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0年联合下发的通知,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在银行的存款,继承人没有争议的,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后领取相关款项;有异议的,需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确定继承人后进行取款。但是想到只有城里才有公证处,赵先生住在万源的偏远山村,进趟城不容易,而且听说公证的费用也不低,对于公证也就望而却步了。至于到法院起诉,赵先生只读过小学,从未打过官司,怎么写诉状、搜集证据也是摸不着头脑。

  法官支招男子顺利取出存款

  正犯难的时候,赵先生想起了年初赶集时,曾收到法院发放的《便民诉讼手册》,而刚好在临镇就有一个人民法庭。于是,赵先生找到了万源市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向法官求助。了解到赵先生的诉求后,法官给赵先生支招:由于赵先生的母亲已去世,所以赵先生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同为法定继承人的两个姐姐,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赵先生的父亲留下的遗款,通过民事诉讼来确定遗产分割份额。

  近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审查了相关证据,确认赵先生的父亲的继承人只有赵先生和他的两个姐姐以后,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赵先生和他的两个姐姐均表示,他们本来对遗款的分割就不存在争议,她们都同意父亲的1万元存款归赵先生所有。法院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很快便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由赵先生继承父亲的存款,赵先生的两个姐姐自愿放弃继承存款。最终,赵先生拿着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从银行顺利取出了“休眠”多年的存款。

  龚家福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华逸

河蚌 发表于 2015-1-24 07:16:58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5-1-24 07:59 编辑

这个规定没有什么问题吧。
实际上,是已经承认这笔存款属于遗产,并且能够由三人继承了。只是由于遗产分隔问题,所以,需要由公证处来证明,其它两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所以,才要去公证处。因为即使是乡镇机关都没有权力来做这个法律证明。让姐妹起诉,实际上就是让法院替代公证处的职能,出具遗产继承协议。
对于银行来说,其它继承人放弃遗产的法律证明文件是必须有的,而私下签字的法律文件是无效的。这个规定就是为了对付刁民的,有些人口头上承诺,但是等取完款后会去反咬银行的。
如果是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这时取出存款是无疑义的,根本不需要什么兄弟姐妹来起诉。
整体上看,银行所做的没有什么问题,你不愿意去公证处公证,那银行取出钱来,你的姐妹来起诉银行,银行就处于完全不利的地位了。
现在的记者都是SB,这些文科生们现在最让人觉得逗逼的就是完全没有逻辑推演能力。法外开恩,意味着某些极端情况下有空子可钻,会出大事的。

PS:当然,公证处这群喝人血的家伙真是该整整了,随便什么公证费就是3、400,还有别的证明机关也是如此,当时买房子,出具一个维修基金已交证明,打印一张纸就花了150元。
那篇文章没有说清楚,实际的问题可能就是继承程序中的陷井。在现在中国的继承程序中,有许多陷井,比如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某人的配偶、父母、儿女,而老人去世,他们的父母可能早30年就去世了,根本没有死亡证明这一说,于是继承就会卡到这儿没办法办(即使去公证处也没法办)。想俺父亲去世后,因为房子在父亲名下,要过户到母亲名下,那个复杂的手续过程,真不如提起诉讼简单明了。上面这个问题,已经在中国造出成千上万的死魂灵来。
其实这个便民诉讼,真的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可以起诉,就可以起诉银行。

河蚌 发表于 2015-1-24 07:38:06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5-1-24 07:58 编辑

日前,一篇名为“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中疯传,文中历数独生子女办继承公证手续难办、程序繁琐。随着时间的推移,面临遗产继承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此篇文章引发关注。

昨天,公证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帖不靠谱,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不难办。

传言:公证、诉讼两头堵

真相:关系简单,办理难度小

在朋友圈中疯传的网帖中称,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另一种是通过诉讼来继承。然而,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继承人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只有走诉讼程序;可诉讼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

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周志扬表示,2012年和2013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的非诉继承公证数量各有两万件左右,同期本市法院系统审理的继承案件均为六七千件。这说明无论继承公证事项有无争议,均可得到司法救济。

“独生子女的亲属关系更为简单,办理继承公证的难度更小。”周志扬说,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清楚、遗产确实存在,尚未遇到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案件。

传言:非诉继承程序繁杂

真相:《独生子女证》即可证明

网帖疾呼:“独生子女继承遇法律空白,父母遗产无法继承。”这让方正公证处公证员冯爱芳不解,这位平均每年处理近百件遗产继承案件,订立几十件遗嘱的公证员从没觉得“独生子女继承”有何法律困境。

据冯爱芳介绍,在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也并不难办。据冯爱芳介绍,根据公证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这也是诉讼环节当事人所需提供的基础性材料。”冯爱芳说。

据介绍,证明独生子女跟父母之间关系且惟一继承人的身份也不是难题,《独生子女证》即可证明,甚至计划生育奖状也可以佐证。

传言:被继承人存款无法领

真相:继承权公证书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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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另一个进行辟谣的文章。
可以说,微信的文章是夸大继承的难度,而这篇则是无视继承中的问题。
实际上,继承中的陷井是存在的,当然,解决也是相当容易的。在继承上有遗嘱继承之说,即如果遗产所有者生前已经以书面方式立下遗嘱,就可以按遗嘱执行继承,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其它继承人有异议,则可以通过起诉来撤销遗嘱。由于独生子女是唯一继承人,所以,没有人有资格来起诉,自然就会以遗嘱作为继承凭据。
这个规定其实为上面提到的陷井开了个小口子。如果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找不到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不如自己伪造一份遗嘱(这个相当容易,公证处不负责验笔记),然后拿去作遗产继承证明,就行了。

lorry 发表于 2015-1-24 11:45:31

瑞士银行也这样吧?

晨枫 发表于 2015-1-25 00:00:55

河蚌 发表于 2015-1-23 17:16
这个规定没有什么问题吧。
实际上,是已经承认这笔存款属于遗产,并且能够由三人继承了。只是由于遗产分隔 ...

到法庭诉讼,也需要证明继承资格啊,否则法庭凭什么判定“你”有资格继承呢?我还是没有看懂法庭与公证处有什么差别。

河蚌 发表于 2015-1-25 05:01:25

晨枫 发表于 2015-1-25 00:00
到法庭诉讼,也需要证明继承资格啊,否则法庭凭什么判定“你”有资格继承呢?我还是没有看懂法庭与公证处 ...

公证处的文书是公证有几个继承人或者几个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这个证明也可通过法律文书来实现。说白了,这群人打官司只因为打官司不要钱,这和离婚买房产一样心思。
继承权公证是先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籍证明,拿着各样材料到公证处去证明。打官司先要同样的材料,打完之后的判决书也是证明文件。当然,这是继承人无异议才行。

ivy 发表于 2015-1-25 07:34:32

河蚌 发表于 2015-1-24 07:38
日前,一篇名为“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中疯传,文中历数独生 ...

"这个规定其实为上面提到的陷井开了个小口子。如果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找不到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不如自己伪造一份遗嘱(这个相当容易,公证处不负责验笔记),然后拿去作遗产继承证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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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也有个有效性的问题吧,比如是否经过公证,是否有证人.

晨枫 发表于 2015-1-25 07:47:19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5-1-24 17:50 编辑

河蚌 发表于 2015-1-24 15:01
公证处的文书是公证有几个继承人或者几个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这个证明也可通过法律文书来实现。说白了, ...

这就对了。如果楼顶贴里老汉没法拿全证明材料,法院也没法判决的。所以他那个“不能公证就去法院”的说法是不对的。

实际上,现在很多复杂情况是由于老人死亡证明开不出来。比如说我们这一代,父母的能开出来,但要是继承父母一代的遗产,还需要祖父母那一代的死亡证明,这就不一定能开出来了。比如说,在乡下去世,或者在抗战逃难路上去世,或者解放后去台湾、香港、美国失散后下落不明,这就很怵头了,尽管这一代人的年龄已经超过100岁,实际上不可能“争”遗产的。

独生子女证也是70年代以后才有的,以前没有这个东西。

河蚌 发表于 2015-1-25 08:24:28

ivy 发表于 2015-1-25 07:34
"这个规定其实为上面提到的陷井开了个小口子。如果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找不到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不如 ...

遗嘱可以不需公证,民不举,官不究。但如果继承人间出现诉讼,就需要公证过的遗嘱才有效。

河蚌 发表于 2015-1-25 08:28:21

晨枫 发表于 2015-1-25 07:47
这就对了。如果楼顶贴里老汉没法拿全证明材料,法院也没法判决的。所以他那个“不能公证就去法院”的说法 ...

就是说这个陷井,上次在坛里讨论过这个问题,说北京有数万房产因此原因无法继承。现有些地方规定,多少岁以上老人去世,无需父母的证明。

晨枫 发表于 2015-1-25 08:30:46

河蚌 发表于 2015-1-24 18:28
就是说这个陷井,上次在坛里讨论过这个问题,说北京有数万房产因此原因无法继承。现有些地方规定,多少岁 ...

具体是多少岁数后才不需要上一代的证明?

晴小嗥 发表于 2015-1-25 09:40:26

河蚌 发表于 2015-1-24 07:16
这个规定没有什么问题吧。
实际上,是已经承认这笔存款属于遗产,并且能够由三人继承了。只是由于遗产分隔 ...

深有同感,围观了一次同事和公证处打交道,深深的震惊于公证处的收钱之狠准,态度之恶劣,手续之奇葩……

河蚌 发表于 2015-1-25 09:59:09

晨枫 发表于 2015-1-25 08:30
具体是多少岁数后才不需要上一代的证明?

是地方法规,据说北京出台相关规定了,大部分城市未出台。

禅人 发表于 2015-1-25 18:43:52

晨枫 发表于 2015-1-25 08:30
具体是多少岁数后才不需要上一代的证明?

具体操作有的地方公证处可以接受变通。比如父母这代原有工作单位的,可去原单位调个人档案,查阅他们档案里家庭成员情况的填写记录,如果他们的记录里早就填写父母过世,可以试请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不过这个最好先与公证处谈好是否接受该等证明,免得白跑。

njyd 发表于 2015-1-26 02:38:46

这事银行是为保护自己,否则再来个告的即使判决不赔钱陪着打官司也麻烦。
俺爹去世,俺是先把他名下的存款全转出来销,水电电话等都转好再去销的户口,俺知道密码,就这样还有麻烦。
1到电信查到代交费是交行,但没找到交行的折或卡。到交行说明情况后查到户头上还有一千块钱,但无折不能取,户主本人不到场也不能补折,只好留在那里等扣电话费扣完。
2交电费是父亲的建行工资卡,本来钱已经全取出,但改变扣电费户头得本人去先把扣费委托给取消了,显然无法办到。但我的工资卡也是建行的,父亲那个户头上的代扣费委托不取消就不能在同一银行再办个同地址的代扣,我又不想到其他银行去另办个专用于交费的卡,只好再打进点钱去留着这卡专用于交电费。
3因为以前就为父亲卡办了网银,某日我想查账时不知为什么密码老输不对,卡被锁了。第二天去银行想查密码,但被要求本人去,说户主本人已经去世,拿出死亡证都不行。我想这麻烦了,难道还要公证什么的全跑一遭?不过那营业员不错教我一招:到同一银行的其他营业所的ATM上操作一下,只要密码输对了就自动解锁,我找了另一个地方一试还真灵,回家后网银上也能进了。
  问过营业员在同一营业所ATM机上行不行?他说不行,因为我们这个营业所已经知道了,你如果还没告诉我前可以。

lorry 发表于 2015-1-27 15:50:17

骗子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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