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心 发表于 2015-1-18 23:53:43

马平:以拉面的名义爆头,要尊重吗?

马平:以拉面的名义爆头,要尊重吗?

一 恐怖主义事出有因?

法国巴黎爆发恐怖袭击。因为认定《查理周刊》登载了讽刺伊斯兰教的漫画,几名枪手闯入杂志社射杀十余人,打伤几十人,路上又顺手干掉了两名持枪警察。其中一名警察(疑为穆斯林)受伤倒地,袭击者近距离向警察头部补枪,这残酷的画面迅速传到全世界。但枪手却扬长而去,48个小时后才被警察发现踪迹,50多个小时后才和另外一处恐怖团伙被同时歼灭。如果他们这期间想发动新的袭击,恐怕伤亡远不止此数。

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首都,巴黎出这种事的确够丢脸。2008年,10名恐怖主义枪手曾在孟买纵横60个小时,射杀上百人。印度虽然最后围歼了枪手,但反恐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还是被全世界喷的一塌糊涂。

现在法国警方不要说迅速控制恐怖分子,连捕捉他们的位置都如此费力,这不由得让人怀疑:法国到底是有多荒凉,巴黎的城市监控手段是有多落后?

世界性大国的首都出这样的事情,影响力自然不会局限于国内。就在法国人举行大规模游行,法国政界、媒体纷纷声讨恐怖分子、声援被袭击的杂志社的同时,远在欧亚大陆另一端的中国媒体,也对此事作出了诸多解读。

其中很典型的一种声音是:

“屠杀生命的恐怖袭击当然要受到谴责,但在一次次血腥事件之后,是时候将西方媒体言论自由当做一个问题拿出来讨论讨论了。”

类似地,还有人为法国社会提出了改进建议:

“我当然绝不赞成这样的恐怖杀人。但另一面,穆斯林的确也一再地警告过这样做会引来血腥报复。也可算是‘勿谓言之不预也’了。

我们且看此事在西方舆论中会如何发酵,看能不能引起他们的一些反省(自我批评)和行为方式上的一些改进。举个例子,如果西方政府能够宣布‘侮辱其它宗教的(哪怕仅是古代的)领袖,不属于言论自由保护的范围’,我想,这些人的血也可以算是没有白流。当然如果西方人认为这样的血流得大有价值,他们都是死得其所,那就可以可着劲颂扬他们的无私无畏,同时准备好为今后这样的类似事态继续流血。”

以及更尖锐的指责:

“难道新闻自由也包括冒犯他人信仰的自由吗?从这个角度讲,中国没有这样的新闻自由,实是各民族之幸。”

二 飞面神教

就事论事,这些批评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看看《查理周刊》的往期回顾,虽然其中不乏支持中国反藏独、支持中国申奥的“顺眼”作品,但也同时包括更多的讽刺作品,对全世界各种宗教,各种神圣、有尊严的东西随意调笑。如果最近一段时间他们不崇尚什么言论自由,不去拿伊斯兰教开涮,那几个枪手的确可能不会去袭击杂志社,而是会找个别的东西去发泄自己的宗教热忱——他们早就受过基地组织训练,十年前就曾经到伊拉克参战,此次袭击前不久,他们刚刚从叙利亚归来。

但是,细想一下,不得不说前面几位先生的建议只是书斋里的小善意,现实中完全没有可操作性。

这几个建议综合起来,可以总结成这样的改良方案:为言论自由限制边界,不能冒犯别人的信仰或宗教,不能侮辱别人眼中神圣的东西。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宗教?什么是“神圣的东西?”。不解决这两个问题,任何改良都可能无效,甚至变成反作用。你小心翼翼的行为完全可能在别人眼中是亵神,是该死的不赦之罪。宗教可是“讲原则”的。

谈到宗教问题,我不得不介绍一个经常被忽视的世界性宗教——飞面神教(参见链接1、链接2)。

飞面神教

这个宗教的历史虽然不过10年,但自从出现以来,在全世界扩展迅速,目前估计公开身份的核心信徒有上千万,泛信徒过亿。他们以面条为图腾,以海盗为先知,以莫西八训为准则,以网络为阵地,不遗余力地拓展信徒。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无论是微博、微信、BBS还是人人网——我每天都会和这个宗教的信徒打交道,频率比任何其他宗教的信徒都高。如此看来,飞面神教是我和中国网民最该注意的宗教,应该力图避免冒犯它的信徒,避免亵渎它的教义。

这事说来容易做来难。因为顾名思义,飞面神教崇尚吃面条。我虽然是北方人,奈何家乡靠近东北平原产稻区,自幼习惯吃玉米窝头和东北大米,面条只是点缀。让我一日三餐都吃面条,让我天天赞颂面片好吃,实属不能。我还会经常上网发评论、写文章,难免谈及吃喝。要做到每天写文章都夸面条、贬米饭,对任何一个面馆都不能说坏话,这个要求实在是太高了。

不熟悉这个宗教的人可能觉得这近乎戏谑。但飞面教会已经严肃地向多国政府提出交涉,要求凡是把进化论和神创论并列的教科书,都必须加入飞面创世神话内容。在允许其他宗教树立塑像权的地方,应该允许拉面教也树立神像。2008年,美国田纳西州的信徒已经在市政厅附近树立了拉面神像,和基督像并列。(最后妥协结果是一并删除)。飞面神教信徒完全可能正式向某个媒体发函,要求删除对面食的攻击言论,或是要求封面改成一盘面条。按照前面几篇评论的建议,我是答应呢,还是该答应呢?

进化论、神创论有了竞争者——飞面创世

诚然,飞面神教的第一条教义就是“传道的时候,别那么自以为是,如果有人不信,那也没关系,你们的神不是虚荣好妒的神”。但这也没那么靠谱。基督还说要“打左脸给右脸”呢,不妨碍欧洲教徒派出十字军屠城,灭掉美洲不皈依天主的民族。古兰经明确说:“不要减损人们的东西,不要在大地上随意破坏”,也没拦住信徒向编辑部开枪。万一飞面信徒也有极端派呢?更何况飞面神教的第八条教义提出:“没吃饱饭的时候,对固执的人,恨意重重的人,不要理他,先吃,吃完再去找他们算账”。我怎么能知道一个愤怒的飞面教徒是空腹还是填满了打卤面?

三 讨好所有人就是激怒所有人

归根结底,“神圣”不是一个客观标准,没法用数字来衡量。世界上有无数的宗教,认同各种各样的神圣,会列出记不清的禁忌。如果每一个都要尊重,怕是什么事也没法做了。更何况这个世界每天都会出现新的宗教,都有新的戒律。飞面神教现在就分裂成意大利面教、拉面教、拌面教、泛汤面联盟等许多支派,各有各的教义,还要互相攻讦。让媒体和公众约束自己的言论自由,去迎合所有宗教和信仰,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如果说只考虑那些发出抗议的宗教,这个事情依然做的不妥。因为到底犯了什么戒律,到底触犯到什么程度,到底有多么亵渎,这完全是由信徒和教会单方面宣布,别人无从考察。你不能说抗议厉害的,敢于付诸行动的宗教就是受伤最深的。那样只能说明媒体和公众欺软怕硬,不尊重和平传教者的权益,奖励暴力传教的行为。

前几个月在山东招远,一名妇女仅仅因为拒绝在麦当劳和“全能神”信徒交流,就被活活打死。按照前面几篇评论的逻辑,这些“全能神”教徒算是发出最强的抗议了。可是,难道有人敢说错在这位女士?错在她没有尊重他们的教义?难道我们也得限制麦当劳顾客的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那些为法国恐怖分子辩护的人,可敢在这个事情上应用类似的逻辑?

归根结底,“尊重信仰”这个事情不是不可以干,但只能限于私人交往领域。

从原则上说,私人交往可以选择,你不希望尊重对方的信仰,大可井水不犯河水;愿意尊重,那就可以做朋友。但公众空间内,完全没有“神圣”的量化指标,没有绝对公认的信仰,所以“尊重信仰”的规则只能在单一的神权国家确立。强迫公众尊重一部分人的信仰和“神圣感”,本身就是侵犯大多数人的信仰自由权。

从操作性来说。自己跑过生意的人都知道,赚所有领域的钱是不可能的。想把整个产业链都吃掉,想把所有的钱都赚到,结果必然是赔光家产。要求公共空间尊重所有宗教的信仰,结果必然是践踏了所有宗教的自尊,处处不讨好。

为何“尊重信仰”的善意会遇到这种尴尬?因为这个要求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要求公众做出“尊重”的行为,这是非常具体的现实举动,受物质条件限制。而信仰是虚拟概念,随时可以从现实中批量制造,却不会被现实条件限制。所以一旦有可能,宗教就会表现出扩张的本性,就要更多信徒皈依,不可能满足于眼下的“被尊重”,随时会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而且不同宗教的要求往往互相冲突,“尊重”这个,就可能会“激怒”另一个。如果某个宗教要求媒体攻击其他宗教,不攻击就是不尊重,我们媒体怎么办?抢在不同教派的枪手冲进来之前自杀吗?

所以说,用现实举动去迎合虚拟的要求是个“看上去很美”的幼稚说法,就像初入商场的富二代,花光有限的资金去迎合狮子大开口的客户;又像一个男人企图同时陪伴两(多)个女人,永远不会有各方都满意的结果。这几天印度新发现一个教派:教主“唆使他的400名追随者自宫,并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主张限制言论自由的人打算如何控制言论自由去“尊重”信徒?尊重教主?那些自宫的信徒肯定是有信仰的人——没有信仰的人绝对不会做出如此惊人的选择。

四 人造的神 俗世的规矩

当然,我知道,在许多读者心里。在前面列举的几篇评论作者心里,飞面教是不算宗教的。“全能神”和“东方闪电”之流也不能算,让教徒对自己大腿根下刀的印度小教派自然更不算。他们说“尊重信仰”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几个古老、强大、信徒众多,和世俗权力结合的宗教。换句话说,他们用客观的物质标准给信仰画了一条线,“过线”的才是信仰,不过线的只能是私人爱好,没资格得到尊重。然而在信徒看来,用物质“标准”来衡量信仰,本身就是严重亵神,活该被Ak步枪扫成筛子。就算不谈教义问题,宗教自由、宗教平等的原则跑哪去了?难道媒体和公众天生就该为老牌宗教打工吗?

对于严肃思考宗教问题的人来说,有一个绕不过去的讨论前提:宗教和信仰都是人造的。如果你不认同这一点,那我们没啥可讨论。你觉得是哪个神造了宗教,就去膜拜好了。如果你认同这一点,就应该很清楚老牌宗教的由来——和今天的“邪教”并无区别。耶稣被当做邪教头目钉死,穆罕默德曾被赶出麦加,董仲舒因为妄言灾异差点被砍,佛教无数次地因为聚敛财富、占据土地,而被官方剿杀,中国历史上有著名的“三武灭佛”。正如一句不知作者的网络名言:“世界上只有两种宗教——邪教和老牌邪教”。我差不多10年前就描写过邪教成长的历程:

用一般宗教的特征去衡量XX的水平,对XX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其它宗教或教派都在没有小报记者和个人档案的年代完成了从初创到成熟的过渡,所有的残酷、粗野、愚昧都被时间掩盖或重新诠释,而原本粗糙、自我矛盾的教义、经文也已经在一代代的修饰、过滤中变的精美、自恰、充满文采,最后变成人类文明的一部分。而XX刚发展了几年就必须面临大众媒体和充满敌意的宣传部门,结果正如上面说的那句话“媒体时代没有圣人“,没有圣人,也就不会再有传统意义上的,由圣人或先知创建的宗教。

走过这个历程的幸存者或者说胜利者,就是那些喜欢呼吁公众“尊重信仰”的正式宗教。这些宗教不是因为思想深邃才能存活到今天的。相反,他们成为历史竞争的胜利者,恰恰是因为他们更适合世俗社会,更善于丢掉面子和世俗权力结合,为自己收集财富。藏传佛教为喇嘛分了几十个等级,每次升级都要答辩,每次答辩都要给全学院甚至全寺的僧人赠送钱财,从而保证了高等级喇嘛要么是贵族子弟,要么有说服贵族捐赠的口才,非常适合向世俗社会推销教义。这才是藏传佛教在内地经济繁荣后迅速崛起的秘诀。

的确,“成熟”的宗教一般不会随便使用暴力。因为历史上喜欢暴力的僧侣都被世俗政权无情的宰掉了。他们更擅长用“软力量”去获得世俗社会的支持,去博取知识分子的“尊重”,不会随便用暴力去挑战世俗社会的规则。

但是,宗教如此“收敛”并非是因为自律,而是因为有世俗规则的限制。一旦世俗规则失效——比如军阀混战的清末民国时代,就连禅宗祖庭少林寺也会迅速蜕变成欺男霸女、淫乱残忍的土匪团伙。在宗教恐怖势力泛滥,实际上还存在许多神权国家的今天,高调提出“尊重信仰”,结果必然是宠坏了教会,宠出了恐怖分子,放纵宗教向非法领域扩展。最后不是神权泛滥,宗教暴力横行,就是世俗力量剿灭宗教,玉石皆焚。

这个前景反过来说,如果你真的想尊重信仰,就不要在恐怖分子滥用暴力的时候高调宣扬“尊重信仰”——除非你对这个宗教恨之入骨。

五 宗教自由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当然了,必须承认,“尊重信仰”这种貌似合理的“善行”不止是少数知识分子的幼稚病。许多官员和政客为了保证任期内的稳定,为了“利用”宗教安抚底层的作用,往往乐于和现有宗教妥协,承认他们的道德制高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职位来自于世俗化的政治任命。

比如在西北甚至华东某些地区,政府会划拨土地,挤出财政资金建造清真寺,完全不考虑买不起房子的普通无信仰市民对此有何观感。又比如前几天山东曲阜要搞“儒学下乡”,政府为每个村子配1名讲师1座儒学书屋,不知道会不会到台湾把衍圣公迎回来。至于市政府修庙,祭祀“歪脖老母”之类的淫祀闹剧,在当今的中国已经不新鲜了。这些举动反映的是知识分子和官员丧失了唯物主义思想,对随便哪个路过的唯心主义“道德”都充满敬畏,以至于主动向宗教交出世俗权力(利)。这在一时或许能缓和矛盾,但从长期效果来看,毫无疑问是饮鸩止渴。

应该怎样解决问题?其实把恐怖主义的问题归咎于自由主义,这不无道理。我在前几天的另一篇文章里就谈到过自由主义无法制服恐怖主义。

但是就眼前的宗教恐怖主义而言,我个人倒以为,问题不在于自由太多,而在于自由太少。当前的政策被所谓的“好”宗教束缚住了手脚,默许现有宗教机构拥有的权限太多,同时对其他宗教和新兴宗教歧视过度,毫无自由可言。这个反差才是现有宗教组织腐朽、为害的原因。

从思想上来说,前面谈到少数知识分子要求对宗教组织宽容,要求“尊重信仰”,潜台词恰恰是不“尊重”那些不上台面的信仰。从而让农业社会传承下来的几个宗教畸形坐大。

从利益上来说。现代吸收教徒捐献的宗教本质上就是一个心理咨询企业,但在实际上免税,往往还吸纳政府补贴资金,这等于政府出钱促成不公平竞争,帮助几个主要宗教垄断心理咨询业,既挤压新教派的自由,也让受过训练的心理医生失业、破产。这种赤裸裸的官商勾结必须予以制止。

此外,宗教组织吸纳的资金一般不受审查,不向社会甚至不向信徒公开,这促成了宗教组织内部的巨大腐败和黑色利益。宗教管理机关因此成为“肥差”。宗教管理官员在利益驱动下更乐于鼓吹补贴宗教,游说上级和教会妥协。甚至默许教会组织宗教警察,公开传教甚至用教法约束企业。这都是中国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

我们的确要提倡宗教自由。但世上没有无义务的自由,没有无限制的自由,更不能有形式上就不平等的自由。所以谈到宗教自由的时候,应该考虑对宗教组织收税,用法律规范宗教组织的行为,给予所有宗教组织以平等的权利,给予信徒分裂教会的权利。这样才能名实相副地向公民提供思想自由,才能杜绝宗教对恐怖主义的煽动。

几年前我曾经考虑过一个宗教管理方案,这里贴出来供读者参考:

1 信仰自由,在不做出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公民有信仰任何宗教的自由,包括但不限于大圣教、面条教、儒教、反儒教、反基督教、多炮塔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反伊斯兰教、印度教、等宗教团体。

2 在不做出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公民有自创宗教的自由,任何公民均有向政府申请,设立任何宗教团体的权利。

3 所有宗教不分大小,不分出现时间一律平等,任何宗教不得实质干涉其他宗教的教义、宗教活动。违者依法处理。

4 宗教教义自由,教义可以且必须公开,行动必须受法律限制。信徒言论自由,允许并鼓励教义冲突的信徒之间、宗教之间、教徒和无神论者之间进行学术讨论,严禁以暴力干涉宗教言论。

5 为妥善保护宗教起见,所有宗教组织和信徒必须到宗教管理局登记注册。不认为自己属于既有宗教组织的信徒,应注册自创宗教。凡未注册宗教均不受法律保护。登记注册只收取必要的工本费用,凡5000个以上信徒书面申请,可召开对登记注册费的听证会。每个宗教可以并必须拥有独立的宗教编号,编号依申请次序确定,禁止更改。

6 公民成为宗教信徒必须得到宗教团体和本人的双重书面确认,每3年复核一次。宗教团体必须公布信徒名单。宗教信徒必须公开本人所属的宗教团体。神职人员必须为中国公民。

7 国家允许公民同时属于多个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必须公开宣示是否允许教徒同时信仰其他宗教。如不允许,则其信徒在宣布退出前不能登记为其他宗教信徒。如允许,宗教信徒必须公布本人所属的宗教团体名单。

8 未成年人不得登记为信徒,向未成年人传教属违法行为。

9 公共设施为全体公民所有,为保护无神论者自由和经济权利,禁止宗教团体在所属宗教设施之外进行传教活动。禁止信徒在私人空间或所属宗教设施之外进行传教活动。在公立学校传教者,从重处罚。

10 宗教管理局所属宗教场合为所有宗教共同所有,任何宗教均有租用权利。宗教管理局收取合理的租金。允许多个宗教同时租用同一场地,进行宗教讨论。

11 宗教团体允许收取国内外一切信徒及非信徒的捐款。允许从国外获得资金。

12 在不做出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允许宗教团体在国境内自由使用所属资金,但购买国外物资、服务应实行单项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汇往国外。

13 宗教团体必须公开账目,公开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国家机关、信徒和非信徒均有权查阅。

14 宗教团体收取捐款应纳营业税,积存资金应视为利润,纳所得税。

15 宗教资金直接用于慈善事业,并得到宗教管理局认可的,可免纳营业税。

16 前款所述慈善事业的受益方不得受宗教限制,否则按赠与纳税。

17 神职人员收入应纳所得税,严禁个人消费发票冲抵宗教机构利润。

18 现有宗教设施必须明晰产权。只有登记注册的宗教团体可对既有宗教设施提出要求,宗教团体的财产权属于所有信徒。风景名胜区登记为宗教设施者,需得到宗教管理局批准,并缴纳租金。宗教设施应按章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物业税等税费。

19 宗教团体不得阻止其他宗教团体合法设立宗教设施。

20 宗教出版物必须登记注册,并通过合法程序出版。

21 神职人员不得兼任公务员和军官。

22 超过1/10的教徒提出申请,可以拆分教会,并分割财产。2/3宗教信徒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宗教团体应解散。进行违法行为的宗教团体应解散。

23 如无事先声明,神职人员的个人行为和团体行为不做区分。神职人员在所属宗教设施内的行为一律视为团体行为,由团体承担法律责任。

24 宗教团体解散必须通过审查核算程序,剩余财产除审查成本外,均为宗教管理局所有,用于建设各宗教的公用设施。

无论宗教组织的宣传多么自信,无论信徒眼里的教义有多“神圣”,但现实是他们的上帝们并没有给每个宗教配备一个单独的世界。所有的宗教都必须在这个世俗的世界里和无神论者共存。事实上,这个不属于任何教会的世俗社会养活了所有宗教,也避免了各个宗教的信徒们用牙齿、指甲和刀枪互相残杀。古兰经里有这样的神谕:“安拉默示我,你们相互谦逊,不要互相侵害,你们切忌在人间破坏。”但很显然,是现实社会的警察,而不是安拉的神力在压制恐怖主义。安拉的告诫并不能阻止恐怖分子,宗教经典的“神圣”在恐怖分子的杀戮面前也毫无意义。看起来,倒是呼吁“尊重信仰”的人比恐怖分子更相信安拉……

既然宗教的生存取决于世俗社会的运转,那么对宗教的最高“尊重”就是把宗教嵌入世俗社会的规则。对宗教的最大保护就是让宗教交税。前面几位呼吁“尊重信仰”的先生如果真爱护宗教,真的想尊重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各个教派,我奉劝他们不必再对无神论者写文章,而是应该到国内外的宗教团体游说,说服教会向世俗政府纳税,说服教会公布财务数据,放弃一切武装,这才是真正的“尊重信仰”,这才算是言行合一。

六 思想要跟上社会的脚步

其实,我很理解为何有人在巴黎恐怖袭击后高呼“限制言论自由”。在他们这一代人的少年时代,中国已经开始普及广播、电影和电视,他们比前一代人更清晰地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响。但那时中国的工业化历程刚刚走到一半,强大的西方文明是无可躲避的阴影。无论之后中国发展多快,无论他们后来如何观察西方的相对停滞。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欧美霸权依然无可动摇地统治着这个世界,中国只是一个力量微弱的挑战者。

从内部来说,挑战者最恐惧被霸权的软力量同化,所以他们拒绝霸权的一切文化输出——无论是否合乎中国现实。从外部来说,挑战者乐于看到任何其他力量挑战霸权,所以他们会本能地把恐怖袭击的责任分一部分给西方媒体。这两个效果叠加起来,就促成了他们对本次袭击事件的定性判断。类似的,在分析俄国问题时,他们也会本能地在所有问题上站在普京立场上思考问题。这是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元论思考方式。那些因为敌视中国制度而支持中国“异见人士”的欧美知识分子也是这么想的。

然而,他们的少年时代连同欧美的黄金时代,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中国现在是世界最大的工业经济体,实体经济年增量超过世界一半。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网民、最多的工业,最多的发电量和最大规模的城市人口。这些数字不仅压倒任何国家,甚至压倒任何大洲。如果说现代世界是一个工业的世界,中国自身很快就要占据这个工业社会的一半。无论你支持还是反对,中国都将是一个制定规则的全球力量,而不是只能对旧规则说“是”或“不”的区域国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会限制经济基础的扩张。中国如果想保持当前的实体经济增速,如果中国真的相信自己能为世界创造一种新的发展模式,中国就必须采取一种普世的价值观,建立一个可以向世界推广的新体系。而不是偷偷拜欧美自由派为师,谈论什么多元文化主义。无论谁为中国设计未来,这都是绕不过、推不翻的必然趋势。如果中国的知识分子没有意识到这个现实,总是在支持旧规则和反对旧规则之间投机,在民族主义和反别人的民族主义之间跳跃,中国就会错过建立新的普适规则的时机,上层建筑早晚会遇到大问题。

其实,眼光不用放到巴黎,眼下的中国就迫切地需要对内部问题作出准确定性——中国内部也有敌视世俗社会的宗教分子,也有视无神论观点为敌、视现代化为罪恶的极端宗教势力,其中不乏拿起刀枪,扑向平民与和平信徒的恐怖分子,过去一年频频发动恐怖袭击。我们要不要尊重他们的信仰呢?要不要理解他们的恐怖主义思想呢?我们经常批判美欧在中国问题问题上搞双重标准,我们自己打算用什么标准来解释中外恐怖主义?

实际上,我估计中国政府会利用这次欧洲受到恐怖袭击,舆论压力减轻的机会,对西部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清剿,甚至会多国合作,根除跨境恐怖分子的训练营。这个时候呼吁“尊重信仰”,也实在不是个好时机。如果说内外有别,可以对法国和国内的恐怖袭击实行双重标准,那未免太天真了一点。对内一套标准,对外一套标准的设想从来不会骗过对手,总是会先忽悠到自己。

结语 谁是陨石谁是坑?

今天,有人在“知乎”网站提出了一个看似很傻的问题:

“陨石为什么总是落在(陨石)坑中?”

里面的施明先生有一个我觉得很犀利的答案:

题主的发问不但教我明白了感情问题,也让我换了一个角度看待天下大事。

最近听闻法国惨绝人寰的新闻,一些画漫画的手无寸铁的艺术家被某宗教的暴徒打死。舆论一片哗然,知乎上的朋友们也大多义愤填膺,对这禽兽不如的行为进行谴责。

然而其中也不乏有些角度刁钻的朋友质问:“如果不是那些人恶毒地讽刺别人的宗教,干涉别人的宗教自由,别人怎么会在万般无奈下使用暴力手段呢?”

在题主的问题的启示下,我不禁反思,讽刺某教和某教使用暴力手段这两者之间,到底谁是陨石谁是坑呢?

我也想接着这位回答者的反问,提一个我的疑惑——如果飞面神教派出杀手,在一家只卖米饭的小店里大开杀戒,用枪口顶着受伤的老板,打爆他的头,指责他公然出售米饭,伤害了面食信徒的感情。这几天呼吁“尊重信仰”的作者们,又会写出一篇什么样的文章呢?

猪头猪脑 发表于 2015-1-19 07:06:38

好像不是一回事吧?

石工 发表于 2015-1-19 08:51:21

马前卒有点能过头了。上海踩踏事件过后,他发的文章,基本上就是一部如何最低成本制造恐怖事件的教科书。代入感太强不是好事,不管是代入政府还是恐怖组织。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1-19 09:12:04

这位可是著名的社会主义键盘政治局的核心领导。

凡卡 发表于 2015-1-19 09:26:13

这是一种极端推论法,把一个论点推向极端,以此证明其论点的荒谬。这种做法有一定道理,但在生活中会被认为是插科打诨或胡搅蛮缠,这种做法在东方文化中没多少市场,因为大部分人信奉的还是中庸之道。

anthonylei 发表于 2015-1-19 10:54:01

太牵强了。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9 12:23:26

查理周刊对各路大神(包括伊斯兰先知)的讥讽,实际上还是言论自由的体现。如果法国为此查禁查理周刊,也就宣告了言论自由的死亡。这就如同“美国国旗庇护焚烧它的人”。

而伊斯兰极端分子对查理周刊编辑部的杀戮是犯罪,这个并不因为查理周刊对他们宗教信仰的讥讽而改变。他骂你,你很不舒适,这个我很理解,但是这个不能成为你一枪打死他的理由。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5-1-26 13:07:00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9 12:23
查理周刊对各路大神(包括伊斯兰先知)的讥讽,实际上还是言论自由的体现。如果法国为此查禁查理周刊,也就 ...

你的这段话说了等于没有说。人家爆了头,也准备赴死,那有怎么样,以后再这么说的人还有吗?如果没有了,爆头就给所谓的言论自由树立了一个边界。

其实自由是本能,不是什么原则,也不是价值观。那些地方不能自由才是原则,才是价值观的体现。敏感词通过暴力手段,成功地宣示了自己的价值观。

不打不相识 发表于 2015-1-26 22:54:13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5-1-19 12:23
查理周刊对各路大神(包括伊斯兰先知)的讥讽,实际上还是言论自由的体现。如果法国为此查禁查理周刊,也就 ...

赞!

用笔去对付笔,用枪去对付枪。

如果巴黎用枪去对付笔,就不要怪人家在巴勒斯坦用狼牙棒对付天灵盖,活该!

李根 发表于 2015-1-27 00:01:28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5-1-26 00:07
你的这段话说了等于没有说。人家爆了头,也准备赴死,那有怎么样,以后再这么说的人还有吗?如果没有了, ...

老罗卜说的俺也赞成,你说的俺也赞成,都有道理。

最后归结到一点:人类的规矩都是活的,随时可以用血重新画。规矩有明面上的,也有台子下面的,都是可以用血重新画的。画的时候反对叫喊游行用处都不大,最好的反对是用血再重新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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