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17 02:14:26

法式地租和法国大革命

本帖最后由 万里风中虎 于 2012-8-17 18:15 编辑

一个老帖,是和老马丁的关于法式地租的讨论。


法国式地租的最大好处就是简单,如果契约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地租额度是由契约签定之日/年的经济情况确定.这种地租对农民就是一个MARK-UP,忙时吃干,闲时吃稀,风险收益都在农民身上,地主可以避险.

在风险不大的情况下,这种体制的最大问题是创新激励不足和投资不足(HOLD-UP 和UNDERINVESTMENT).创新激励不足导致农业技术停滞,技术性的收购兼并少,垄断性收购兼并多,农场的规模经济小.没有土地作担保或以地主的信用作担保,佃户很难贷到款,投资不足又导致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差.

如果仅仅是如此,基本情况和民国30年代及新中国80年代的农村差别不大.新中国80年代的农村,大家都比较清楚,就是回到从前,这里不多说.民国30年代的情况,杨小凯在“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中有精彩论述(没兴趣的可以跳过不看):



民国时代的土地制度由於1930年土地法的颁布而较清末更为成熟。但由於缺乏长子继承权,战乱连绵,制度化的土地市场仍不发达,所以每户土地分割为很小数块。

按Buck的估计,1910年户均土地为2.62公顷,1933年为2.27公顷 (Buck,1937)。民国时土地所有权分布虽然不平均,但比其他落後国家要平均,73%的家庭平均每户拥有15亩地,他们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28%,而5%的家庭户均拥有50亩以上的耕地,占总耕地的34%。民国时期资本主义式的雇工租地大规模商业化农业经营并不普遍。

1930年代,50%农业人口与租佃制有关,30%佃农耕作的土地完全是租佃的,20% 以上的佃农耕种自己的土地同时租佃部分耕地。

长江流域细密的水路运输网被用来形成区域性粮食市场,因此此区域的分工专业化,城市化,原始资本主义自宋朝以来都是中国最发达的区域。这里专业性的租佃经纪人出现了 (类似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专业房地产经纪人) 。佃农并不一定非常贫穷,有的佃农大户反而比小自耕农富有,他们已形成资本主义式租佃,雇工商业化农业经营的萌芽。

中华民国内政部1932年对849县的调查记载了租佃契约的多样化,220县租地压金非常普遍,租金主要采取现金,实物固定地租和分成地租三种形式。
 
国民政府1934年的调查报告说50.7%的佃农以实物付固定租金,28.1%付分成租,21.2%付固定现金租,而1934-1935年的土地调查显示这三组数位分别为60%,15%和24.62%,而劳务租0.24%。
 
分成地租的多少依地主是否提供种籽,工具,耕畜而不同,分成地租的租金高於固定实物地租12.9%,其又高於固定现金地租11%。 在地主不提供种籽,工具,耕畜的情况下,平均地租约为43.3%。固定实物地租在佃农比例高,产量高的产区较为普遍 (民国统计署,1946, 国民政府统计局,1946, Feuerwerker,1983, pp72-90)。

土地制度的多样化非常符合现代资讯经济学和租佃理论的预期 (Stiglitz,1974, Cheung,1969)。这些理论证明,当生产中风险很高,生产者的努力水平很难侧度时,分成地租为最有效的,而当风险很小时,固定地租最有效率,而生产者努力水平测度费用低时,雇佣关系最有效率,当风险不太大也不太小时,分成地租和固定地租会在合约中同时出现,而分成地租由於地主与佃农分担风险,所以租金水平会高於地主不承担风险的固定地租。
 
所有这些土地制度都在特定条件下是风险分担和提供激励的两难冲突之间的最优折衷,所以不存在一种制度在所有条件下比所有其他制度坏,也不存在一种制度,在不同条件下比所有其他制度好。而现代最优所有权结构理论 (见Hart,1995)也证明,在一定条件下租地比买地更有效,而在另一些条件下,自有土地比租地更有效,因此在不同条件下,自耕农制度都优於租佃制度的命题是完全错误的. 

在自由契约下,自发出现的多样化制度都是在不同条件下对各种复杂两难冲突的最优折衷。

因此整个二十世纪统治中国的意识形态”耕者有其田”可以说是人们对现代经济学无知而接受的一些政党的机会主义口号。

一些政党 (例如国民党) 用这种口号利用人民对经济学的无知,为一党之私利服务,其後果是破坏了有效率制度形成的机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由於这类口号给国家以超越法律之上侵犯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的权力,它为以後导致经济灾难,政治动乱的政治游戏规则的盛行开了一个恶例。

以美国为例,1879年美国25.6%的农户为佃农,1945年这个比例上升到34.5% (高於三十年代中国的完全佃户比率) ,但美国的农业生产力在1879-1945年间大大提高。所以租佃制比率与生产力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负相关  (Feuerwerker, 1983, pp85)。

1930年的土地法中有一条款给予佃农无限期续约权,除非地主要收回土地自耕。这种条款并不利於有效率的土地制度的形成。虽然这一条款在三四十年代的国民党治理区域并末严格执行,它却为後来的土改开了侵犯财产权的先例,因而对经济发展有长期负面影响。

国民政府在30年代还制定了将租金限制在37%的政策,这一政策只是少数省区 (如湖南) 於1949实行。但是侵犯私人土地所有权的政府机会主义行为在共产党红区 (1930年代) 和解放区 (1946年後) 都非常普遍,国民政府的限制租金政策在抗日战争时的八路军控制地区也普遍实行。

这些政策也因破坏人们对自由契约制度的信心,而对经济发展有长远负面影响(Feuerwerker,1983, pp.72-85)。99年代中国农业生产力以水稻亩产量而言,稍高於明治革新的日本,比99年代日本低99%,小麦单产相当於当时的美国,但劳动生产率是美国的1/14.这都说明当时的中国农业虽没现代化,但也不是非常落後。

但是整个民国时代,财产权由於民法,土地法,公司法的通过和实行而逐渐现代化。清末政府可任意侵犯财产的行为成为非法,中国传统的佃农的永佃权概念,及地主卖地後永远可以以原价赎回土地的概念都被现代土地自由买卖概念和司法案例所代替。

民国时期的中国农村保持著高生育率和高死亡率,基本自给自足的农村人口占人口的75%,农业产出占总产出的65%。 卷入较高分工水平的人口,主要是大中城市人口,只占人口的6%(Feuerwerker,1983,pp,33,pp,85)。

经济发展的关键并不在於土地改革 (其长期效果往往是负面的) ,而在於交易效率的改进,对财产权和自由契约,自由企业的保护,这方面的改进会促进分工网路的扩大和生产力的进步 (Sachs and Yang, 2001)。

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



那么,为什么新中国的家庭联产承包成功了,而民国的土地改革失败了,法国还发生革命了哪?

我们说过,法国式地租在外部风险不大,人口无法自由流动的时候是很好的.1980年时中国已经不打仗了,而3040年代的中国到处都在打仗.到了1992年以后,中国的城市经济开始真正发展,大规模农村到城市的移民导致法式地租在中国也开始势微.

类似情况是,法国路易十四以前的地租情况大致还比较稳定.

可是,到了法国大革命前夕,实际情况已经糟糕得多了!除了创新激励不足和投资不足等问题,法国地租最大的缺陷是无法保证契约双方地位对等以及对契约双方共同的约束.这种状况被路易十四穷兵黩武的巨大财政负担所恶化.外部风险变大,法国式地租就崩溃了.

这主要是契约对双方的约束作用开始不对等了.地主可以任意地加租,从固定地租,到1/3到1/2,再到压榨干农民的每一分钱.这就相当于农民在相互BID,来得到土地的经营权.地主用最好的年成来衡量收税.而地租的刚性使它在年成不好的时候,无法回调到当前的经济状况.

这样会导致在整个经济出现巨大风险时(例如战争或自然的不可抗力),契约破裂,农民会失去土地.

法国农村在大革命前几乎又回到了奴隶社会.这一点在很多当时的游记中都有记载.(链接出处).Arthur Young在他的游记中惊恐地记录:在Sologne,一个农民要为每头羊每年交一磅钱的租(Travels during the Years 1787, 1788, and 1789).

大家可能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1787年的一镑相当与现在的95.7磅,也就是大概150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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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时候的法国农民已经不再把地主领主看成是骑士保护人,而是无耻的敲骨吸髓的剥削者.地主领主也不是无耻或不讲信用,而是大时代的潮流来了.他们也是随波逐流.这就象是个GAME,玩到这时候,谁都停不下来了.

法国在这时候开始变天了.

而这些破产的农民被迫进入城市成为流民.大多数被新兴产业所吸收成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前身---平民阶级.正是平民阶级的斗争,才会在巴黎形成了三级议会制度.也正是在1789年5月5日,由于财政问题,路易十六在凡尔赛宫召开三级会议,国王希望在会议中讨论增税、限制新闻出版和民事刑法问题,并且下令不许讨论其他议题。而第三等级代表不同意增税,并且宣布增税非法。法国大革命由此而来.

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他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对法国大革命的起因与后果提出了一种开创性的解释。他明确指出:"它(大革命)决不是一次偶然事件。的确,它使世界措手不及,然而它仅仅是一件长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劳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终结。即使它没有发生,古老的社会建筑也同样会坍塌……只是它将一块一块地塌落,不会在一瞬间崩溃。大革命通过一番痉挛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当、大刀阔斧、毫无顾忌地突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间才能成就的事业。这就是大革命的业绩。"

大革命乃是旧制度下社会演进的结果。法国式地租是这个帝国大厦最早断裂的柱子.


老马丁的评论(相当于EDITOR审稿):

1.法式地租让老财缺乏上进的动力,这是不是和历史上法国高利贷资本挂上了勾,同时解释了为啥工业革命不是首先在法国爆发?

2.随后,一部分生产效率(LABOUR PRODUCTIVITY)低的佃户会被解雇,他们的土地会被收回,集中到生产效率高的佃户手中去.生产效率高的佃户也别得意,他们仍然没有谈判权,必须相互竞价(BID)来取得土地经营权,地租开始飙升.


生产效率高的佃户相互竞价来取得土地经营权时,不一定按分成地租来签合同,对吧。

3.大家不要以为小虎在讲古在讲王朝的循环,其实在ITALY的南部现在还是这样.大家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岛上出产ITALY土产--黑手党了吧!法式地租崩溃,土地兼并,家族势力拥枪自重,连中央政府的法官都敢杀.如果不是北部工业化搞得好,吸收了多余的劳动了,然后玩了命地向南方输血,你以为南方带着高达 20%的失业人口不会反哪?


是否意味着意大利工业还是不够发达,没有足够的位子来吸引南部的失业农民?难怪意大利对俺们出口欧洲的东西最有抵触情绪了。这触动了它特有的一根神经。

4.ITALY现在就是个病人,她的病就在于南方农业在法式地租制度崩溃后没有有效地转化到英式地租(分成制)上.当然,中国封建时代也是每次到了这就卡壳了.


往英式地租(分成制)转有何条件?小虎如果是有时间(如果)不妨开个新帖谈谈这个?另外今后我们中国的农业咋办?象美国那样,地租制度基本不存在?搞资本和技术投入,业主也是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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