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然
发表于 2012-10-3 22:02:36
晨枫 发表于 2012-10-2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看来美国和加拿大还不一样。在加拿大,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选举法官的事情。这倒是要查一查了,这加拿大的 ...
加拿大是任命制。基本上是自己报名,委员会筛选,一回审核,最后任命。关键在委员会。但委员会评委的产生方式基本是关门式的和关系式的。
加拿大的民主制度在根子上是一点也不民主的。
liuqing098
发表于 2012-10-3 22:36:33
本帖最后由 liuqing098 于 2012-10-3 22:54 编辑
晨枫 发表于 2012-10-3 08: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司法独立是一个理想,但在中国实现司法独立有几个法理上的问题:
1、宪法是司法独立的最高层,所有官司在理 ...
关键是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并不解释宪法,从来不会受理现实事件来解释,或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力又不作为,所以有人就设想既然全国人大或常委会不作为,不如交给法院来解,这个被称为宪法司法化。可是这正如你所说,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理上打断了司法独立的链条”,本质上如果要改变,就是需要政治体制改革。噢,这可是大事,老百姓一般不谈。
要社会愿赌服输般地信奉法律权威,如“月映万川”般地“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遵行,情、理、法固然要考虑,但是更寄望于精英阶层(执政集团)的信奉与身体力行,那么司法独立也就有条件实行了。
Dracula
发表于 2012-10-3 22:45:07
bayerno 发表于 2012-10-3 2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向很钦佩朱苏力, 保有理想主义的情怀, 但也能从实际出发从基层法官判案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许霆案后他有 ...
在民主国家,法律以及对法律的解释最终决定权在于选民。当法官的意见同民意相左时,从长远看,不管是这种或那种方法,总是民意获胜。比如2005年,Kelo v. City of New London,最高法院判决地方政府有权以经济发展为理由强行拆迁,引起强烈反响,到2012年44个州通过法律,禁止地方政府以经济发展为理由强行拆迁。
每个具体的案子,如果法官判决时,法律条文,或者在common law系统下以前的案例没有明确规定,两种解释都可以的话,法官顺从民意的话,我觉得没有任何不妥。比如separate but equal是不是违反宪法第14修正案,我觉得两种解释都有道理,但是1896年,Plessy v. Ferguson最高法院判决不违宪,1954年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判决违宪是因为这期间美国的民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如果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同民意相左的话,法官还是应该依照法律,立法机关可以修改法律,保证未来法律和民意一致。尤其是对于许多具体的案件,民意对于案情的了解来自新闻媒体的报道,往往很片面,法官按照这个判决对当事人非常不公平。比如美国去年Casey Anthony的案件,我觉得她是很有可能有罪,但是没到beyond reasonable doubt,但是审判前,媒体铺天盖地式的报道已经认定她有罪,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认为她确实杀了她的女儿,如果顺从民意,就此判她有罪,我觉得非常不公平。
liuqing098
发表于 2012-10-3 22:50:04
gordon 发表于 2012-10-3 0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本不可能,司法独立的前提是代表立法权的议会和代表执法权的政府的对抗。
人大就那熊样,司法可能独立吗 ...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三权分立神马玩意是不行的。吴邦国委员长说“五不搞”呢: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Dracula
发表于 2012-10-3 22:57:09
赫然 发表于 2012-10-3 2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加拿大是任命制。基本上是自己报名,委员会筛选,一回审核,最后任命。关键在委员会。但委员会评委的产生 ...
选举同样要取决于关系。比如美国有很多州法官选举是由民主共和两党提名,要获得党派的支持提名当然需要人际关系。在比如选举是要花钱的,搞到选举经费的赞助同样需要关系。
法官是否应该选举产生,正反两面我觉得都有道理,我的个人意见倾向于反对。
赫然
发表于 2012-10-3 23:01:20
Dracula 发表于 2012-10-3 0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选举同样要取决于关系。比如美国有很多州法官选举是由民主共和两党提名,要获得党派的支持提名当然需要人 ...
提名的过程不仅是关系,还有政治倾向。后者甚至更重要。这才是政治传承的节点。
领班军机
发表于 2012-10-3 23:19:58
再好的制度也要人来执行,菲律宾照抄美国的三权分立但法庭腐败成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前几个月因为违宪瞒报巨额资产而被弹劾下台。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号称司法独立,但是能做到司法公正的国家有几个?中国如果实行司法独立,能不能保证各级法院从此公正廉明,各个法官不再吃完原告吃被告,不再判人情案?现实中更有可能的是由于司法独立而造成对法官的监管变弱,弹劾罢免枉法贪污的法官成本提高,类似美国法院司法公正很大程度取决于法官的操守,也就是一旦法官没有操守那就会无法无天。
在我看来法律界人士要求三权分立,跟媒体人要求独立的“第四权力”一样,最后还是自身的利益驱使
Dracula
发表于 2012-10-3 23:35:24
领班军机 发表于 2012-10-3 2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好的制度也要人来执行,菲律宾照抄美国的三权分立但法庭腐败成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前几个月因为违宪瞒 ...
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不受法律监督,如果法官有受贿嫌疑,公安检察院仍然可以调查,起诉。但是政府不能仅仅因为对法官判决决定不满意就解除其职务。
领班军机
发表于 2012-10-4 01:13:50
Dracula 发表于 2012-10-3 0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不受法律监督,如果法官有受贿嫌疑,公安检察院仍然可以调查,起诉。但是政府 ...
司法独立的本质就是减少对法官的监管,让法官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我们盼望着无拘无束的法官能凭良心判案,但实际上法官有更大的可能无法无天,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下寄希望于法官能出淤泥而不染不太现实。这个世界上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很多,为什么亚非拉那么多穷国都悲剧了呢,给非洲国家实行三权分立也好五权宪法也罢,只要执行的人不变最后肯定都变茶几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1:52:41
Dracula 发表于 2012-10-2 1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Bush v Gore 的判决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是依据14宪法修正案equal protection clause。在这以前Florida已经人 ...
司法独立的前提有两个,一个是社会存在实力比较均衡的利益集团来实行有意义的选举,一个是存在主流的价值观。前者的目的是防止绝大强大地议会党团与司法独立的对抗,后者的目的是维持社会主流对司法判决的认可。
以国内的现状,这两条都不存在,因此实行司法独立根本不可行。前面的第一点是中共一强独大,后面第二点是所谓学者的理念和百姓的理念完全不对路,因此个人感觉上的主流与民意上的主流完全脱节,这里具体的例子就是刘晓波事件国内的反映。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1:53:45
机器猫 发表于 2012-10-2 14: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司法独立不独立其实问题不大。关键是观念的转换。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面从来就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很多情况下大 ...
最后那句话很关键,英国式的民主就是这么逐步发展起来的。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1:54:30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10-2 17: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不可能全无法律依据,我的意思就是这是在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其实某种意义上 ...
没有约束者都是独裁者,善行不能依靠善心。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1:55:39
就爱抬杠 发表于 2012-10-2 1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关系了。那些人会说,没有司法独立,所以法院判决没有权威性,得不到尊重。问题 ...
这个就像刘晓波的那篇《我没有敌人》一样,存心斗气的是没法说服的。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1:56:39
晨枫 发表于 2012-10-2 1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司法独立是一个理想,但在中国实现司法独立有几个法理上的问题:
1、宪法是司法独立的最高层,所有官司在理 ...
公正和一致是没有关系的,它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反映。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1:58:03
赫然 发表于 2012-10-2 1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谈司法独立,三权分立,共和和民主,绕不开希腊城邦和欧洲的贵族割据。现代西方制度都是这个的衍生。西方 ...
中国不是没有结构性制衡的需求,而是没有其存在的空间,其原因很多,很容易追溯到中国古代史去。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1:58:54
水风 发表于 2012-10-2 2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如说我们的三权构架方式,就决定了法律无法独立。
比如说法律规定,法院人选由同级人大确定。法律独立 ...
国内的人大理论上是完美的,现实中则是个笑话,因此靠它是没希望的。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2:00:19
赫然 发表于 2012-10-3 0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加拿大是任命制。基本上是自己报名,委员会筛选,一回审核,最后任命。关键在委员会。但委员会评委的产生 ...
最后那句话很俏皮!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2:02:11
领班军机 发表于 2012-10-3 1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好的制度也要人来执行,菲律宾照抄美国的三权分立但法庭腐败成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前几个月因为违宪瞒 ...
平衡本质上是各个主要派别自身利益的平衡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2:02:48
Dracula 发表于 2012-10-3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不受法律监督,如果法官有受贿嫌疑,公安检察院仍然可以调查,起诉。但是政府 ...
受贿嫌疑这四个字就足以玩弄一切了,还何须其它理由。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2-10-4 02:03:32
领班军机 发表于 2012-10-3 1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司法独立的本质就是减少对法官的监管,让法官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我们盼望着无拘无束的法官能凭良心判案 ...
说的很对,不受约束者都是独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