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有人破坏军婚可能入狱3年
疑与南昌军嫂同居 男子被控最重可入狱三年中国江西省会南昌一名正在杭州服役的李姓军人,怀疑妻子可能与一名男子同居,官方接获报案后介入破获这起破坏军婚案,介入军人婚姻的男子最重可被判刑三年。
中共江西省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星期五(10月25日)在微信公众号“平安南昌”发布消息,目前正在杭州服役的李姓军人,今年3月在家人介绍下与一名陈姓女子登记结婚。一名龚姓男子明知陈姓女子已是军人配偶,仍与她一直在南昌县向塘镇保持同居关系。李姓军人5月底发现后报案。
因李姓军人在杭州服役取证困难,杭州市军事检察院随即通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军方及李姓军人取得联系后,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公安机关立案后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很快侦破。
龚姓男子被抓后供述犯罪事实,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表示愧疚并认罪认罚。
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强调,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他们的婚姻家庭关系不同于普通家庭。对军人婚姻家庭的破坏,不仅严重侵害军人权益,也影响军队安全稳定和国家国防利益。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办理的第一起破坏军婚案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根据中国刑法《破坏军婚罪》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41027-525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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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是不是只有中国还有?美国、加拿大好像没有这样的刑事罪?欧洲有吗?好像只要是consenting adults,没有通奸罪了,忍得下就过,忍不下就离,没有更多的事了。
看来这“李姓军人”应该是年轻军官,士兵好像是不能结婚的?
3月结婚,5月底就发现通奸了,这速度也快了点。要么早有奸情,要么这女的太不甘寂寞?
这种事地方警方大概侦察、抓捕轻松愉快,属于最好办的案子了。
这龚姓男子被抓得不冤,法律明文规定的,还要去趟这浑水,活该。但陈姓女子就一点没事吗?法律上肯定拿她不怎么样,李姓军官会直接把她休了吗?不休的话,部队里传出去,面子上不好看,军嫂探营的时候更加尴尬。
休了的话,这陈姓女子在家乡怕是待不下去了,外出漂泊三年,等龚姓男子出来,再续前缘? 做军嫂异地分居的艰辛,不是一般人可以明白的,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年复一年地承受的。
喜欢就捧捧场 发表于 2024-10-27 13:48
做军嫂异地分居的艰辛,不是一般人可以明白的,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年复一年地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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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问题是当了军嫂,不仅拿军嫂的福利,也要放弃一些权利,包括通奸权。{:216:} 晨枫 发表于 2024-10-27 15:03
理解。问题是当了军嫂,不仅拿军嫂的福利,也要放弃一些权利,包括通奸权。 ...
所以说婚前要理智哇
而且无论跟什么人结婚,貌似通奸这两个字都不能跟权字做邻居{:211:}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24-10-27 16:40 编辑
喜欢就捧捧场 发表于 2024-10-27 14:30
所以说婚前要理智哇
而且无论跟什么人结婚,貌似通奸这两个字都不能跟权字做邻居 ...
嘻嘻,通奸权确实不大好听哈,那就consenting adults吧,中文就是“你情我愿权”。{:187:}
或者说,婚姻保护的是民事权利,不构成刑事犯罪。
婚内出轨是离婚的正当理由,但不是入狱的正当理由,军婚除外,也只有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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