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枫 发表于 2021-6-10 00:49:11

中国通过反制裁法后,谁会倒霉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21-6-9 11:28 编辑

反制裁法已经进入最后立法阶段了,通过立法是没有悬念的。

这不是中国的首创。其实在法律方面,中国的首创还真是不多。199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消除以强制经济措施作为政治和经济胁迫的手段》的决议, 要求立即废除各种对他国公司和国民强加制裁而具有域外性质的单方面法律,同时呼吁所有国家不承认任何国家单方面制订而具有域外性质的任何强制性经济措施或立法。这不是国际法,但是国际社会对反制裁法的鼓励和认可。

1996年,欧盟通过《阻断法》(European Union blocking statute),这是针对美国对古巴、伊朗和利比亚的制裁的,要求欧盟自然人和法人不得遵守因此制裁做出的任何决定、判决或裁决,以此阻断和抵消美国制裁措施对欧盟的适用效果。

英国也有《阻断法》,规定和欧盟的差不多。

中国《反制裁法》的具体名称和条例还不清楚,一般认为,如果认为受到外国制裁的伤害,一方面可以要求本国政府采取救济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游说本国政府制裁外国企业,甚至可以去法院上诉、索赔,而一旦中国法庭作出赔偿的裁决,这对外国参与制裁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将构成一项对中国企业所欠的债务。

这就有意思了。眼下最大的例子当然是华为,最大的参与制裁的企业是谷歌和台积电,在小一点的程度上还有EDA供应商(不知道华为用Synopsys、Cadence还是Mentor Graphics,还是都用?)。

谷歌在中国的业务主要是通过安卓。制裁谷歌是个有意思的问题,联想到鸿蒙当前的发展状态,很难不令人浮想联翩。受到重罚的谷歌是把代价转嫁到中国还在用安卓的手机厂家,还是索性与中国脱钩?

台积电是另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台积电与谷歌不同,在大陆有更大的利益。对台积电处罚巨款,台积电怎么办?中国现在需要海外的芯片厂家,或许罚款可以进一步投资作为补偿?这个问题比较烧脑。

EDA就要看国内替代厂家是不是给力了,罚得人家直接脱钩,现在好像还不行。

华为之外,还有MATLAB。这是小得多的土豆,或许借此机会逼迫国内院校转用国产计算软件?

还有就是H&M、耐克、阿迪这些了。这些对它们就比较痛了。把工厂搬到越南、印度不怕,只要他们在中国市场销售,就要认罚。或许这是最软的软档,比台积电更容易下手?他们愿意放弃中国市场吗?

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欧盟和英国的《阻断法》更多的是姿态,因为欧盟与伊朗和古巴的生意是可有可无的,欧洲公司为了避免麻烦,主动脱钩并非不可能。中国则是欧美公司绕不过去的,主动脱钩在很多情况下不现实。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21-6-10 05:25:43

我看就是一个对等态度,压迫对方,主要是美国的大公司,管着点儿自己的政府,别整天想着当强盗而不受惩罚。逐渐下去减少美政府的胡作非为。

这个与前几天我与人讨论兔子制裁东欧小国政客一个道理。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1-6-10 05:31:31

本帖最后由 旺旺的考拉熊 于 2021-6-10 05:33 编辑

立法不立法的在中国没啥真正意义,关键是制裁反制的目标,盯住美,也许加上加,澳,最多可能带上英,欧盟仍然是拉拢目标。如果像Trump一样谁都制裁,就是完全的失败了。至于欧美公司,如果真的一定被迫要在中美之间选边站,选中国的可能不多

晨枫 发表于 2021-6-10 06:30:27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1-6-9 15:31
立法不立法的在中国没啥真正意义,关键是制裁反制的目标,盯住美,也许加上加,澳,最多可能带上英,欧盟仍 ...

这个肯定会区别对待的。

可梦之 发表于 2021-6-10 06:53:36

华为肯定三家EDA公司的产品都用的。猜测前端S多点,后端C多点,M家相比要小的多。

征久仁 发表于 2021-6-10 09:07:15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1-6-10 05:31
立法不立法的在中国没啥真正意义,关键是制裁反制的目标,盯住美,也许加上加,澳,最多可能带上英,欧盟仍 ...

立法的意义还是很大的,这是明牌,告白天下,中国也要广泛立法,选择执法了。

老福 发表于 2021-6-10 10:21:04

这类立法的意义,就像核弹,更多的是用于威慑。立法者一定要多做沙盘推演,谨慎严谨并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不能最后骑虎难下,将自己的军。

孙子说,“多算胜,少算不胜”,这是金科玉律。

孙子又说:“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外交无小事,乃“国之大事”;国家博弈的战场,以国运为赌注,乃“死生之地”,不能不小心谨慎。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1-6-10 10:46:27

征久仁 发表于 2021-6-10 09:07
立法的意义还是很大的,这是明牌,告白天下,中国也要广泛立法,选择执法了。 ...

问题是中外都知道中国是权大于法,所以中国立法的意义真的不大,关键还是看怎么具体操作

老福 发表于 2021-6-10 23:37:43

公布了。下面三条可能最直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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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的反制措施。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相
关活动。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
歧视性限制措施。

组织和个人违反前款规定,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我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征久仁 发表于 2021-6-11 01:31:34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1-6-10 10:46
问题是中外都知道中国是权大于法,所以中国立法的意义真的不大,关键还是看怎么具体操作 ...

外方一直说中国不透明,现在立法通过了,这就透明了,让外方明确知道中方反制的法律依据。
这就可以了。

erha 发表于 2021-6-11 05:22:04

柿子先挑软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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