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港闹的态度出来了
对反对派提出的“五大诉求”,特区政府并不是完全没有回应。香港局势要出现转机,不能靠向反对派妥协退让,也不要指望中央会在原则问题上让步。而是要靠中央坚定不移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坚定不移力挺林郑月娥行政长官;要靠特区警队和执法司法机关严正执法、公正司法;要靠爱国爱港阵营团结一致、坚决斗争;要靠广大港人积极行动起来,敢于向暴力说不,向践踏法治的行为说不,以正压邪。与我的估计一致:
1、决不让步,包括林郑不辞职
2、决不出兵,但口头吓唬还是要的
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19_08_07_512631.shtml 要靠特区警队和执法司法机关严正执法、公正司法
这一条没希望。。。 大法官都是英国佬,警察这边抓了那边就无罪开释。。。
再说香港的警队也不是铁板一块,很难说个个都是心向特区政府。。。 同情“港独”的有没有?吃里扒外的有没有?对打砸抢、霸着地铁门的废青们温柔执法、却把自发抵抗的元朗查抄得底儿掉的有没有?
说到底,都是自找的,活该!
{:223:}
本帖最后由 锦候 于 2019-8-7 22:24 编辑
别的几条不敢说,但是死保特首这件事情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土共会不惜一切代价保特首,绝不会让特首下台的。
道理很简单,香港的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权分立,北京有绝对控制权的只有一个特首,最高行政长官,在基本法里明确规定特首要中央认可才行。立法会成员不需要中央认可,选上就行,但是这两个部门都要求要香港籍的人士才可以担任。最扯的是司法,香港各级的法官的国籍都没有要求,结果香港的最高法院的法官都是外籍。然后就是北京想要的法律从来都是根本通不过,反抗北京的人不会被判刑。
这在世界史上都是奇迹,一个主权国家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官都是外国人。这其实也暴露了中共自己对立法和司法的蔑视,以行政代替法律是土共的基本行事方式,他们认为有了行政权力就能控制香港社会,法官要听领导的,所以才对特首人选的批准权抓的那么紧,但是对大法官的国籍都没有做出要求。就是因为他们对法律的轻视,所以才会在基本法里面给对方留下了这么大的一个空子。这个就是自作孽!
所以土共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死保特首,那是土共在香港现行的政治体制中唯一有能力基本控制的一个人,一个位置。 MacArthur 发表于 2019-8-7 07:55
这一条没希望。。。 大法官都是英国佬,警察这边抓了那边就无罪开释。。。
再说香港的警队也不是铁板一 ...
这个没有办法,但说还是要说的 锦候 发表于 2019-8-7 08:10
别的几条不敢说,但是死保特首这件事情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土共会不惜一切代价保特首,绝不会让特首下台的。 ...
对香港法官的国籍要求确实是个大漏洞,但在当时背景下,全部换上港籍法官不现实,根本没有那么多人选。港警高层也是,到现在也还有英籍高级警官任职。不过这些外籍司法执法官员有多少是回归后任命的? 本帖最后由 石工 于 2019-8-7 23:10 编辑
锦候 发表于 2019-8-7 22:10
别的几条不敢说,但是死保特首这件事情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土共会不惜一切代价保特首,绝不会让特首下台的。 ...
香港通识教育的重要推手梁启智,在《香港第一课》里花了大量篇幅说明外籍法官这件事:
香港法院外籍法官的法理依据,来自《基本法》第八十二条:「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和第九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现时香港终审法院有一名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四名香港非常任法官,以及十二名海外非常任法官。
这些条文的来源要算到八十年代初,《中英联合声明》尚未订立之时,中国政府对香港前途的考量。这时期的香港各界人心惶惶,毕竟中国大陆才刚刚脱离文革浩劫,担心中国收回香港就是香港终结之时。对于法律界来说,他们看到香港执行的是普通法制度,和中国大陆执行的社会主义法制并不相容。举个例,香港从开埠以来就是一个自由港,相对公平和有效率的司法制度让商人有信心任合何纠纷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讼裁。如果法官容易受一时的政治压力或贪污收买所影响,商人就要面对一个随意和不可靠的环境,做生意的成本就会大幅增加。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早期,需要通过香港吸引外来投资。如果外资都从香港撤走,那么不单止香港本身的繁荣稳定不能维持,连带中国大陆的发展也会受到阻碍。
因此,当时的中国政府注意到香港社会的忧虑,并于一九八三年邀请了十二位本地年轻专业人士到北京访问,并和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见面(也就是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的父亲)。这个「才俊团」的成员很多后来都成为香港政界翘楚,例如特区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等。而据另一位成员李柱铭回忆所述,这段时间的中港交流对日后特区的制度框架起了重要作用。
李柱铭是民主党创党主席,被中国政府视为反对派,但这其实是八九民运之后的事。他是香港排名首位的资深大律师(九七前称御用大律师),在香港的法律界有极为显赫的地位,因而也曾被中国政府视为拉拢对象,并在一九八五年被委任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不过到了北京六四镇压后,他便毅然退出,从此与中共决裂。
回到八十年代初,当「才俊团」回到香港后,成员聚餐回谢新华社(当时中国政府的驻港代表)的联系。按李柱铭的回忆所述,席间他与时任副社长的李菊生提到终审法院的问题。九七前香港的法庭申诉最终可送往英国伦敦枢密院,李柱铭向李菊生提到要保持香港在九七后的稳定,司法制度要给予外国投资者信心,让他们相信日后在香港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法庭也会如枢密院的法官一样中立公正。李菊生同意中国的司法制度不能做到这点,便请李柱铭提意见。于是李柱铭便提议把终审法院设在香港,用香港的律师,按香港的案例判案。他更进一步提议部份终审法院的大法官可由其他普通法地区邀请过来,而李菊生也认为是好主意。后来《中英联合声明》颁布,容许任命外籍法官的规定在附件一第三部当中列明,再后来成为上面列出的《基本法》第八十二条和第九十二条。
这段历史说明中国政府的对港政策从来都要考虑外界的反应。香港作为一个特区的地位不是纯綷中国政府自己说了算,不是中国政府说香港是一个特区,世界各地就自然会把香港视之为一个特区看待。世界各地必须要看到香港有各种制度保证香港的独特性,而且这些制度有效运行,才会承认香港的特区地位,并予以相关的待遇,例如商贸往来的各种政策(见问题十七)。外籍法官的制度设计正正是为了回应外界地一国两制的疑虑。
《香港第一課》24. 為什麼香港的法院會有外籍法官?
如果他的话是真的,那么可以坐实如下几点
1、北京方面优先考虑的不是领土政令统一和去殖民化,而是怕有钱人跑了,香港变臭港
2、任何有助于挽留资本的行为,都受到鼓励。这也体现在耿飚和姬鹏飞都说过可以不在香港驻军。
3、从终审法院留在香港,到延请外国法官,一边得寸进尺,一边自毁长城。
4、延请外国法官,是英国殖民时期都没有过的事。那时只有英国人能来香港做法官,变成只要不是中国人都能来,滑天下之大稽。这样的毒药,被当做仙丹吞下去,自作孽,不可活。
和当年两广总督之不战不降不逃有异曲同工之妙 本帖最后由 鳕鱼邪恶 于 2019-8-7 23:50 编辑
石工 发表于 2019-8-7 23:09
香港通识教育的重要推手梁启智,在《香港第一课》里花了大量篇幅说明外籍法官这件事:
香港法院外籍法官 ...
河殇的年代,赵紫阳/胡耀邦的年代。所以才有这种事。
一个全面投降的年代,也不仅仅是为了给资本家服务。
如果没有老邓,估计比现在的局面还要难以收拾。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9-8-7 23:47
河殇的年代,赵紫阳/胡耀邦的年代。所以才有这种事。
一个全面投降的年代,也不仅仅是为了给资本家服务 ...
没看懂:如果没有老邓,就不会有胡赵,没有打左灯向右转什么的吧? 看下来当时的决策不能说是错误的,而是当时的优选,事实也保证了改革开放的资金源源不断的从香港进来,为什么美国能相信中国的消气外交,那还是因为在各种其他事情上美国相信了中国的柔软身段,如果都像苏联和朝鲜那样,关起家门在家里骂街爽是爽了,没有发展就没有话语权。最终超过美国不是要在战场上战胜他,而是生活科技比他还要强,记得苏联打下德国以后,东德向苏联打报告要劳工,苏联部长看后愤怒的说,我们打赢你们不是来给你们洗厕所的。他们再闹几年,我们北上广平均收入就要超过港台了。 阳春白雪 发表于 2019-8-8 00:07
没看懂:如果没有老邓,就不会有胡赵,没有打左灯向右转什么的吧?
首先呢,咱们来学一段主席语录: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
其次,主席是可以带领人民创造历史的千年一遇的人物。而这一点,同代人里没有任何人是同一级别的。邓在主席之后的这些人里面,在顺应人民的方面是能力佼佼者,没有其它人比的了。但也只能顺流而动。。我这里是指思想方面。
那么,在当年那个思维形势下,没有邓,不仅是胡赵会出来,大概率很可能张王李赵王二麻子都出来了,竞相激进“改革”,犹如苏联那样。然后呢,方励之后面会有成百上千的某励之。。再然后呢,谁能镇住局面?王震这样的老粗?
所以我对老邓,也是三七开。功大于过。 本帖最后由 鳕鱼邪恶 于 2019-8-8 01:47 编辑
我的意思是,胡赵上台,不是老邓一意孤行硬提拔的,是时势使然。。。没有邓就没有胡赵?不是这样的。。而老邓,没有让自由化彻底摧毁国家政治体制,大功一件。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9-8-7 20:22 编辑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9-8-7 11:14
首先呢,咱们来学一段主席语录: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
其次,主席是可以带领人民创造历史 ...
邓小平对中国历史的功劳不低于毛泽东。邓小平开创中国现代史上实用主义政治的新传统。在此之前,追求名正言顺是中国政治传统的主流,所以对“名正”的各种争夺,国共之争、党内路线之争无不带上争夺“名正”的印记。
邓小平的“不争论”是划时代的,在“名”还争不清楚的时候,对确定前进方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重要性不容低估。
在这一点上,这也是“中国模式”的重要特点:结果决定论,而不是过程决定论。
当然,凡事都有一个度,都不能绝对化。理想情况是:过程对头,出结果。实际情况是:过程争不清楚,先摸着石头过河,出结果了再回头理清过程,继续往前摸。
所谓外国早把过程摸清楚了,中国不肯照办,硬要自己再摸一遍,这种说法不新鲜,100年前的全盘西化就是这个意思。行不通。
TG不是一贯正确的。邓小平之后的TG最大的正确就是认识到自己并不正确,甚至看不清前路何在,于是老老实实摸一步走一步,才走到了今天。
往下怎么走?老实说,还在摸。
在世界各地走一走,看一看,想一想。不要光盯着东京的米其林,也到曾经的第二世界(如东欧)和现在的第三世界去看看。这40年来,为什么“中国做到了而这里做不到”?老实说,没人敢说想清楚了,但想想总是比以前更清楚一点。这40年不容易。 晨枫 发表于 2019-8-8 01:37
邓小平对中国历史的功劳不低于毛泽东。邓小平开创中国现代史上实用主义政治的新传统。在此之前,名不正则 ...
你这些话年轻人是看不懂的~{:215:}
不身临其境,是体会不到其中的迷茫与混乱的。。老邓其实就是按住了一条:不许触动TG的领导力,其它的,你们去摸吧。。我有另一形容方式:当时的兔子过河,就像个八爪章鱼,黑暗之中四面八方都要碰一碰摸一摸,哪条触角抓到了实处,再带动其它部分向此方向前进。。这样的话只要不停下来,度过河是大概率事件。 晨枫 发表于 2019-8-8 01:37
邓小平对中国历史的功劳不低于毛泽东。邓小平开创中国现代史上实用主义政治的新传统。在此之前,追求名正 ...
其实我觉得当年定的这个一国两制,以及各种妥协,未必自己的制度没信心,相反作为实践检验真理的推动者。邓应该是对这边的制度更有信心——不需要各种理论证明,好不好两边对比一下就是了!
不过这种决断可以说非常残酷,搞不好要死很多人的,现在香港乱算是最小的代价了。 MacArthur 发表于 2019-8-7 21:55
这一条没希望。。。 大法官都是英国佬,警察这边抓了那边就无罪开释。。。
再说香港的警队也不是铁板一 ...
没把元朗查得底掉吧?
据说候任警务处长长期担任元朗警司,废青骂他偏袒乡民。 鳕鱼邪恶 发表于 2019-8-8 08:38
你这些话年轻人是看不懂的~
不身临其境,是体会不到其中的迷茫与混乱的。。老邓其实就是按住了 ...
这也是苏军的作战思想,一条战线上多点开花,一旦一个点打开突破口,所有资源都向这点调动,扩大战果。 林郑的谈话录音印证了 伊拉克自有雄兵百万,不怕美帝野心狼! 城东山水 发表于 2019-9-5 07:07
伊拉克自有雄兵百万,不怕美帝野心狼!
嗯嗯,香港自有雄兵百万,不惧阿共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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