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萧 发表于 2011-5-21 00:43:31

人活一世,总会见识一回私奔

八卦聊得很开心啊,关于私奔这个忧伤的话题自然不能放在那里。这么严肃的事情,要当做人生大事之一好好回顾一下。

我有多少年没听到私奔这个词了,王功权的行为艺术一下子把我拉回豆苗时代。

我的家乡是个小城,城区的中学就那么两三所,小城的私奔故事总在几所中学里轮回。小孩子总是希望长大的,我们对大孩子充满了憧憬,对他们的中学充满着幻想。小学里流传着一些话题,比如中学经常放假,老师不管学生;高中有篇课文叫做“屁”,内容有“屁乃人生之气,岂有不放之理”。我们都深信不疑,迫切地希望能早日过上大孩子的生活,读一读奔放的课本。没有一个大孩子站出来辟谣,我们总是升学后才恍然大悟,小学生活还是最值得留恋的。但是,有一样他们没有骗我们,那就是私奔年年有。

我们管学生不告而别,私自与异性到外地过夜叫私奔。每年总有那么一个或一对中学生突然消失,旁的学生隐隐知道他们是情侣或在校外有朋友。这种关系是相对隐秘的,老师家长之前不大会了解。学生一旦不来上课,老师会询问同学是否知道他有何急事,若无人知晓就立即联系父母。小城市的好处是找人方便,事情传得快。没有手机、电话都不要紧,老师蹬蹬自行车就能找到学生家长。双方碰头一核对,父母回家一查看,老师揪住失踪者的好友追问他有否异常,与谁交往甚深,之前是否有言语征兆。多半,失踪的动机立马就找出来了,无例外是私奔。然后就是追踪了。他们不会在小城停留,因为我们只有几个招待所,也不会去乡村,那里更没有住的地方,所以,只能往外地走。我们出城交通不过是陆路两通道,那时候车次、船次都少,失踪者能很快被锁定。校方和家长是追踪主力,能不用警察就不用。

每当有此事发生,学校的氛围就会变得很奇怪。看到老师们来去匆匆,面目严肃,事件发生的年级学生会同样严肃,只私下里传些私奔学生的小道,其他学生会有一种等待破案的期待,其他学校的学生中间会轻松地揣测并以发布第一手消息为荣。等学生被追回,仿佛大家的压力全部被释放,开始大肆传播些私奔细节,他们啥时候好上的,私奔带走些什么,如何预谋有无征兆,如何被找回来的。大家都谈论着,有的人会被私奔的神秘、勇敢所吸引,等他们开始坠入爱河时,私奔也成了表达爱得不顾一切的方式,又一年又一对情侣走上了同样的道路。

他们总是会被追回,但从此不会回原来的学校了。可能换个地方读书,也可能就不读了。不读书对于城里的孩子打击是巨大的,特别是女孩子,意味着未来的选择不多了。全因私奔之事最刺激大家的是过夜,若未满一天即被追回,对私奔者的压力并不大,但同样因为交通的关系,找回孩子时总是过了一两天,在此事上女孩子总是吃亏的。她们甚至必须到外地读书、工作,那里没有人了解曾经发生的事。

这些事现在来说并没有什么,但在十几年前还是很要紧的。私奔的孩子回来后不会立即复课,他们总要调节,而我们的课业紧张,会跟不上进度的。而在异地重新开始,把课本捡起来也未必容易。他们基于热情不顾后果地跑出去了,回来后自己内心隐藏的道德准则也要折腾一会。尽管有说年轻有无限可能,但一般人人生的基础也就是那么几年。若要冲破命运的束缚,就需要更强大与坚定的信念、行动。但那些孩子,特别是女孩子,几个有毅力与勇气呢?

儿时的少年宫有很好的舞蹈队,小姑娘们如小鸽子般美丽。其中有一个叫小秋,是我小学下面一届的同学,我与合唱队的同学点评舞蹈队时,经常会称赞小秋是美人胚子,长大了会很好看。她家世不错,挺无忧无虑的,读书虽不优秀却也过得去。我们上了同一个中学,我初二那年有次在路上遇到她,她很开心地与我说她改名了,不叫小秋改叫芳芳。我很错愕,把名字往大众里整不大有。她笑着说,妈妈找人给她算命,说叫小秋会很坎坷,要改名,提名芳芳。

过不了多久,她私奔了,还是与一个社会上的人。听到这个消息,我想起了她的改名,没准算命的说的对,只是新名字还未发挥作用,没能庇护她。家人学校好几天后才追回她,我从此也没见过她,只听过一些挺伤人的消息,后来确定的是她被送到了外地读书。她现在应该还好吧,毕竟家里不错,外地也很好。

看着王功权拿私奔当有趣,不禁想到小时候对此词的运用。深感小孩子一时的糊涂会给自己带来伤害,而这个中年人的私奔可以用不负责任来形容。这个词,不是好词。

鼎革 发表于 2011-5-21 00:53:28

从没见过私奔。也许有个表哥算私奔?现在两人孩子都20多岁了

landlord 发表于 2011-5-21 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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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比较经典的评论。

刚开始大家当王功权是杨过,后来发现是段正淳,现在才看出来是公孙止。

各位亲友,各位同事,我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感谢大家多年的关怀和帮助,祝大家幸福!没法面对大家的期盼和信任,也没法和大家解释,也不好意思,故不告而别。叩请宽恕!功权鞠躬

刚和前妻杨雪峰通了电话。她提醒我注意安全、处理好各方面待办问题。她是我吉林工大的校友,我和她1982年相识,1983年相恋,1986年结婚,1987年生一女,1988年随行海南,1991年参与创办万通,1994年始赋闲相夫教子。2005年因我犯生活作风错误严重,她开车把我拉到民政局离婚处,坚决地把我开除家籍。

我有第二次婚史,有现妻。她爱我多年,人也不错,深情、俭朴,教子有方,曾在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工作,也曾为营救民权人士而和我东奔西走。但在控制丈夫问题上她义无返顾,手段先进,不惜代价,做事出手又狠又快。我非常怕她。

老杨 发表于 2011-5-21 0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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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 那时这种事经常发生
还经常发生 外面的青年泡上学校的plmm甚至因为泡妞而打群架 或许现在也有吧 只是我们不知道

雪个 发表于 2011-5-23 04: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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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啥叫私奔呢?就是家里不同意,然后两个人跑去外地了?

鼎革 发表于 2011-5-23 05:06:53

飞马萧我错了,没结婚的成年人私奔还是可以接受的。你表哥好BH,那个时代敢这么做。
两人奔完1个月就结婚了,表哥表嫂都彪悍,还发生过几次躲过寻找人群这种狗血的事情

到处停留的叶子 发表于 2011-6-14 03:33:14

我还真的没有见过私奔的例子……

nightcat 发表于 2011-6-14 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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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人类,萌界也如此。微博上看的,很好玩。

各位朋友,各位大叔大婶,各位喜欢萌宠的人士,本猫放弃一切和阿狗私奔了。感谢大家多日的关注和评论,祝大家玩得开心!没法面对大家的期盼和信任,没发再替大家消灭老鼠了,也没法和猫弟猫妹解释,也不好意思,故不告而别。叩请宽恕!鞠躬。

Radiohead 发表于 2011-6-14 23:27:31

私奔体。。。

独步 发表于 2011-6-16 04: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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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同事从上海回来,提起这事儿,兴奋的跟他私奔了一样! 我们都说这回看清他的潜意识了。。。{: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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